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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纪念《安全生产法》实施10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4291/2012-0002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安[2012]22号
发布机构:
市安委会
产生日期:
2012-04-16
发布日期:
2012-04-1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纪念《安全生产法》实施10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纪念《安全生产法》实施10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溧安[201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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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市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业:
为了纪念《安全生产法》实施10周年, 进一步营造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良好的法制环境,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律意识,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根据省、常州市关于开展纪念<安全生产法>实施10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法佑安全
二、征文截止时间
2012年8月10日
三、征文内容及要求
1、以《安全生产法》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40号文件精神,通过自己和身边的事例,叙说在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中依法治安、依法维权、依法监管的真人真事、难忘经历。
2、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和岗位工作实际,阐述在《安全生产法》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监管创新、理论探索等。文章要有观点、有论据、有实例,特别是对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及开展安监工作的创新思考,对当前及今后安全生产工作有较强的指导性、启示性、可操作性。
3、以安全法制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主体责任制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安全应急救援、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危害预防等方面的工作实践和案例为实证,分析如何进一步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
4、征文要紧扣《安全生产法》实施后的工作实际,主题鲜明、观点正确,生动活泼。征文体裁不限,以记叙和论述文体为主,字数在3500字以内;文学类作品字数在3000字以内。
5、征文来稿必须是原创作品且未在报刊公开发表过。
四、组织评选
1、各镇(区)征文稿件数量不少于3篇,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不少于1篇。各镇(区)安委办、市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征文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安排专人负责,广泛动员本单位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扩大此次活动的影响力,并根据本区域产业、企业及安监工作的特点,组织征文稿源,使征文稿件具有较好的区域或行业特色。
2、征文统一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7037603),经市安委办筛选后,选10篇-15篇优秀稿件报省安监局参评。省局将设个人奖,由专家组成的评委会评出。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及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
3、各镇(区)、市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征文活动的组织情况和数量将列入2012年度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考核的内容。
4、优秀征文将由省安监局在《江苏安全生产》杂志上刊登,如征文稿件较多,将编辑出版征文专集。
五、投稿方式
此次征文活动由《江苏安全生产》杂志社承办。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职务、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并同时提供纸质件和电子版。请作者自留底稿,参评文稿不退。
通信地址:溧阳市平陵中路313号
邮 编:213300
联 系 人:卢海军、潘朝辉
电 话:87037603
电子邮箱:lyajjz@163.com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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