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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4291/2012-00050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安〔2012〕45号
发布机构:
市安委会
产生日期:
2012-08-24
发布日期:
2012-08-2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切实做好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溧安〔201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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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关于开展“平安消防专项行动”》通知要求和公安部“6·19”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四项排查”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石化企业等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石油库、加油(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煤气储配站、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企业等重点易燃易爆场所。
二、检查内容
此次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八个必查”:
(1)必查是否依法取得消防手续;
(2)必查重点部位管理及生产操作规程是否落实;
(3)必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是否落实;
(4)必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5)必查防火间距、防火分隔、疏散、通风、防爆泄压等是否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6)必查石化装置、储罐工艺管线、阀门等安全性能是否可靠;
(7)必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
(8)必查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制定并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整治工作,要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制定自查自改工作方案,科学分工,落实责任。按照“八个必查”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火灾隐患纠查自查自改,确保工作成效。
(二)强化措施,积极配合工作开展。各单位要强化工作措施,在开展火灾隐患纠查自查自改工作的基础上,迅速整改自查出的问题隐患,切实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此次专项行动中将依法严查各类火灾隐患,发现问题,绝不姑息。若发现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一律提请市政府挂牌督办。
(三)加强培训,全面提升防控水平。各单位要强化对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消防法》等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安全生产及消防预案修订和演练组织工作,全面提升易燃易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以及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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