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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隐患排查督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4291/2012-0005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安〔2012〕44号
发布机构:
市安委会
产生日期:
2012-08-28
发布日期:
2012-09-0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隐患排查督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隐患排查督查的通知
溧安〔201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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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四项排查”工作部署,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全市广泛开展了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巩固隐患排查所取的的成果,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决定对市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四项排查”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各类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避免各类事故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督查时间
2012年8月29日至9月4日。
三、督查范围
市委办《关于印发“四项排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溧委办〔2012〕68号)文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的隐患排查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
四、督查内容
1、督查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市委、市政府“四项排查”会议精神和《溧阳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方案》贯彻落实情况,重点突出是否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是否组织检查、是否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每周报送隐患排查数据信息,是否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机制并制定相应预案等;
2、对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企业进行抽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制度、责任制是否建立、各类人员职责是否落实;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是否到位;职业卫生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是否建档,监控预警制度是否建立;重要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防雷设施、特种设备、电器设备和压力容器是否符合要求并定期检验检测;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物资、设备配备是否完善。
五、督查组
由市安委会组织市安监局、监察局、总工会、公安局成立综合督查组,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督查(详见附表1)。
六、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督查组全面听取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2、深入检查,突出重点。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隐患,对企业进行抽查,通过查企业来检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
3、交流情况,提出建议。督查结束后,要向被督查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反馈督查意见,指出问题,提出建议。
七、工作要求
1.督查组要按照要求,深入、细致开展各项督查工作。
2.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被督查单位进行反馈。
3.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督查组反馈的情况及时做好整改落实,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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