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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委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实施意见》(溧政办发〔2012〕87号)文件精神,全市自8月起已开展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工作。为全面提高镇(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切实规范镇(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发挥基层监管机构作用,全面压降生产安全事故,保持我市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经研究,决定对各镇(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各镇(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行政执法人员(详见附件2)。
二、培训内容:(详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
11月21日(周三)-11月23日(周五);上午8:30前报到。
四、培训地点:
明悦花园酒店。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班会务统一安排,培训费用由市安监局承担,其他费用由参训单位自理,每人300元。
六、有关要求:
1、本次培训既是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点辅导,也是对我市开展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的部署、交流和指导,请各镇(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镇(区)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2、请各参训人员妥善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无故不得缺席;培训期间认真参加培训,严守培训纪律,确保培训效果。
附件1: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课程安排表
附件2:各镇(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