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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建设领域主要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475/2012-0000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统发[2012]12号
发布机构:
溧阳市统计局
产生日期:
2012-05-30
发布日期:
2012-05-3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建设领域主要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建设领域主要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
溧统发[201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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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统计站,直报单位:
根据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高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数据的公信力,准确把握建设领域发展趋势,推进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顺利进行,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投资、房地产开发、建筑业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摸清建设领域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主要原因,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正确把握我市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建筑业的发展状况和趋势,以满足上级党政领导决策和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查找和分析在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和指导,为迎接上级对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做好准备工作。
二、检查内容和方法
1、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着重检查是否存在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在房地产、建筑业联网直报过程中,对一址多企的现象要认真进行疏理,查明原因。
2、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着重检查统计制度方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各镇要对所有投资项目库中的项目疏理,检查其行业划分是否准确、新开工项目是否符合新开工的统计标准、是否存在重复上报或竣工项目仍在上报统计数据的行为、项目的上报有无基层报表、上报的数据是否与企业原始资料、工程进度相符等。
3、房地产(含保障房)开发统计工作,着重检查上报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土地购置费、房地产销售面积、销售额、待售面积等填报是否准确;保障房新开工项目的统计是否符合统计制度的规定。
4、建筑业统计工作,着重检查上报的建筑业总产值数据是否准确、所有资质内建筑业企业是否都按照企业法人注册地的原则进行填报、建筑集团公司或总公司上报的数据是否存在重复上报(特别是将其在外省完成的所属企业法人施工量纳入公司总部统计)或将在境外完成的建筑施工量统计到建筑业总产值中。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查阶段,根据上述检查内容,由各镇、各企业组织对本镇(区)、本单位统计工作进行全面自查;第二阶段是抽查阶段,由市局抽取一个镇的全部投资项目进行检查、随机抽取部分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进行检查。
四、检查时限和时间
本次检查以最近一期月份的报表为检查时点。检查时间:自查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到6月13日结束;我局抽查从6月8日后开始,具体时间安排及抽查的地区和企业另行通知。6月下旬由省统计局投资处组成检查组,随机抽查一个乡镇的全部投资项目,同时随机抽取部分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进行检查。
各镇、直报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要对本镇、本单位建设领域统计工作中查出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自查自纠,并将自查的结果以表格(汇总表)和文字的形式于6月15前报市统计局综合科。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抄 报:常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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