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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优质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窗口、分中心: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各部门大力支持下,市行政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着力打造“阳光行政、绿色服务、效率中心”工作品牌,全力提升行政服务品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涌现出一批优质服务先进典型。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优质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质服务之星”评选范围为参加“中心”年度考核的全体工作人员和各分中心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作风严谨,勤政廉政,令行禁止。
2、业务能力强。精通岗位业务,熟练办理各类服务事项。
3、服务态度优。履行服务承诺,提供文明、高效、优质服务。
4、工作效率高。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效率。
5、制度执行严。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中心”各项活动。
6、社会形象佳。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反映好,在民主评议中综合评价较高。
三、评选办法
由各科室、窗口、分中心对照评选条件组织申报,各科室、各窗口分别申报1-2名,各分中心申报2名。2012年12月25日前,将推荐表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人:葛琪;联系电话:87209900)
“中心”将根据推荐情况,结合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情况综合评定。
附:优质服务之候选人推荐表
溧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先进 评选 通知
抄送机关:市委办,市政府办,窗口各部门(单位)。
溧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2012年12月18日印发
2012年度“优质服务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
所在窗口
参加工作时间
职称或职务
主要事迹:
市行政服务中心意见
说明:1、主要事迹要具体详实,字数不少于500字;
2、此表可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