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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溧阳市旅游局关于认真做好夏季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4398/2012-0001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旅〔2012〕15号
发布机构:
市旅游局
产生日期:
2012-06-16
发布日期:
2012-06-1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旅游局关于认真做好夏季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溧阳市旅游局关于认真做好夏季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溧旅〔201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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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旅游企业:
夏季旅游旺季和台汛期即将到来,旅游交通、游客溺水、食物中毒等旅游安全事故进入了阶段性多发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做好今年夏季旅游安全工作的压力很大。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防止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年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旅游行业实际和季节特色,现就做好我市今年夏季旅游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旅游安全责任
虽然我市旅游安全形势一直较为平稳,但事故苗头、隐患仍然存在,旅游安全工作仍不能有丝毫麻痹。全市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充分认识夏季旅游安全的特点和夏季天气变化给旅游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理念,认真研究部署夏季旅游安全工作。要增强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松懈和厌倦情绪,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要按照国家、省、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旅游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责任落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把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要通过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大督查切实把旅游安全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做好旅游安全检查监管。
各旅游企业要针对夏季气候变化和旅游特点,加强对高温、暴雨、台风、小流域洪水等恶劣天气的部署防范,加强对游乐设施设备、水上旅游、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旅行社交通安全的监管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狠抓夏季旅游安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严防各类旅游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旅游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一)切实加强水上旅游项目的安全管理。一是要强化涉水A级旅游景区(点)的安全监管。涉水A级旅游景区(点)要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设施设备管理,增设安全警示标志,强化应急救援措施和手段。二是要强化对涉水旅游项目的安全监管。严禁旅行社组团参与未取得全面运营资质的漂流、游船、游艇、渔家乐等涉水旅游项目。三是要在遭遇特殊恶劣天气时,该关闭的涉水A级旅游景区(点)和涉水旅游项目要坚决及时关闭。同时要加强在高峰期和特殊时段对游客的引导、分流工作,确保游客安全。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防范景区安全风险。
各旅游景区要把旺季旅游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建立高峰期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应急预案和紧急救援机制,并确保各项预案和机制的及时性、有效性;要加大安全巡查力度和密度,全面排除安全隐患,并在危险地段设立安全警示标志;要设立医务室,与附近医院签署紧急救护协议,公布救援电话;要加强索道、大型游览游乐设施和游船等设施的安全管理,强化餐饮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加强对员工和游客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切实做好对游客的安全保障。
(三)切实加强旅行社各项安全管理。
各旅行社要重点加强安全管理各环节的督促检查,防范旅行社发生安全事故。一是要重点督查旅行社安全用车情况,用车时严格执行“五证一单”规定。督促旅游车船企业对车辆进行安全性能大检查,保证旅游车辆夏季行车机械安全。督促旅游车船企业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合理调配,保证旅游车辆驾驶人员出车精力充沛。督促严格执行单向旅程连续行车时间在4小时以上的,必须配备两名驾驶人员或途中2小时必须停车休息15分钟的规定,以保证旅游行车安全。要严格旅行社租车行为。旅行社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合法车辆所有单位签订有关安全责任协议,选择技术好、责任心强的驾驶人员,决不允许旅行社租用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和驾驶人员接待游客。二是要加强旅行社产品线路的安全管理。组织暑期游要在产品设计、接待服务、车辆选择上进行更高标准的安全评估并制定可行的应急预案。要层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旅行社安全生产的每个环节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确保游客安全。严格执行旅行社安全管理自查自纠制度。从现在起到9月底,各旅行社要每月填报《旅行社安全管理自查自纠表》(见附件),每月25日前上报市旅游局,市旅游局将每季一次完成对所有旅行社的安全督查。三是切实加强导游人员的安全管理。借用导游人员必须经所属旅行社书面同意,严禁导游人员私自承揽业务,一旦发现要予以严肃处理。要规范使用导游人员安全责任卡,开好行前安全警示教育会,充分发挥导游人员作为现场安全管理员的主动性、积极性,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切实加强星级饭店的安全工作。
各星级饭店一是要认真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消防和特种设备设施的监测检查,完善安全应急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强对逃生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改建、扩建、装修期间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确保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应急防范和信息畅通
各旅游企业要利用各种形式,采取不同方式,广泛开展旅游安全知识和安全旅游常识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安全旅游”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对游客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等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和游客的自我防范和安全意识,增强自防自救和互助互救的保护能力。要进一步做好夏季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防范,有针对性地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组织储备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逐级落实各项应对措施。要切实做好旅游安全信息的上报披露工作,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加强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预报和旅游安全相关信息的提示、警示和披露。
联系电话:0519—87209211 传真:0519—87209256
邮箱:5618593@qq.com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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