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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溧阳市旅游局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44398/2012-00018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旅〔2012〕17号 发布机构:市旅游局
产生日期:2012-07-10 发布日期:2012-07-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溧阳市旅游局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溧阳市旅游局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溧旅〔201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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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旅游单位:

为巩固和深化创建人民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活动成果,切实加强全市旅游行业政风行风建设,根据常州市旅游局《关于全市旅游行业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对全市旅游行业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三个深入”,即:深入推进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建设,深入推进旅游职业道德教育,深入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实现“三个提升”,即: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综合素质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游客满意度显著提升,努力为全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美好常州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全市旅游行业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根据常州市旅游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溧阳市旅游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汤全明  局长

副组长:蒋一枫  副局长

        冷  洁  纪检组长

成  员:施  晋  办公室主任

朱旭琴  规划发展科科长

        张  铭  质量管理科科长

        潘晓洪  执法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执法大队(联系人:潘晓洪;联系电话:87209211。),具体负责民主评议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职能科室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有关工作的落实。

三、评议对象

根据上级要求,我市旅游行业参加此次评议的对象是各旅行社、AAA级以上旅游景区。星级宾馆饭店和其他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作为旅游行业的窗口服务单位,虽不在本次民主评议的范围,但也要参照本实施意见抓好行风建设。

四、评议内容

1、依法办事。是否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公共服务职能,部门出台的制度规定有无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

2、规范收费。是否落实收费明码标价制度,有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收费、价格欺诈、强迫消费和变相强迫消费等问题。

3、办事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政策依据等是否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

4、服务质量。有无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否达到自身评级标准,便民措施、服务态度、投诉处理是否达标。

5、清正廉洁。有无以职以权以业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问题。

五、方法步骤

(一)规定动作(4个评议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6月15日—7月15日)

各参评的旅行社和AAA级以上旅游景区建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修订完善创建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标准、职业道德规范和公开承诺样本,根据上级评议工作《实施意见》和工作要求,制定出台本单位迎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对创建和迎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参评单位于7月15日前将此次活动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市旅游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办公室。

2、自查自纠阶段(7月16日—8月31日)

各参评单位必须深入开展创建和迎评工作。一是通过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给回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在本单位网站上设置征求意见栏等途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旅游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选择1-2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并将自查整改贯穿评议活动全过程。三是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公布重点整改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公开承诺内容样式由市旅游局根据省旅游局制定的公开承诺样本进行印制下发,各参评单位必须在醒目位置全部张贴到位。四是各参评单位于8月31日前向市旅游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办公室报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3、集中评议阶段(9月1日—10月15日)

坚持以属地为主,按照自下而上次序,逐级展开评议。10月15日前,市旅游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现场评议。

4、综合评定阶段

集中评议阶段结束后,政府纠风机构将按照统一计算公式对属地范围内参评行业群众满意度进行综合评定。省、市政府纠风办将根据评议结果和创建活动情况公布一批创建群众满意服务窗口示范点。

(二)自选动作

1、开展专项检查。围绕全市“创意旅游年、市场促销年、管理提升年”中心工作,在全市开展旅游行风建设专项检查,我局将于9月的第三周组织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打击低价竞争、“零负团费”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违规、损害旅游者权益和旅游业声誉的旅行社。不断强化企业守法诚信经营、规范优质服务意识,引导消费者消费理念的转变,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

2、实施诚信行动。在全市旅游行业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当一流,文明旅游树新风”和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活动。发挥法律、标准作用,开展旅游诚信检查行动,发挥诚信自律作用,开展旅游诚信自律行动,力争旅游行业自律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开展旅游诚信宣传行动,努力营造“规范经营、理性消费”、“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旅游经营环境和旅游消费环境。

3、典型引路示范。根据省旅游局的部署和要求,深入挖掘整理一批在旅游政风行风建设上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事迹,利用省旅游局组织开展的巡回宣讲事迹报告和媒体网络登载报道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典型引路,着力营造放心旅游、满意旅游、安全旅游良好氛围。

六、工作要求

各参评旅游企业要把迎接民主评议工作作为检验全行业公共服务水平,促发展、惠民生、树形象、创品牌的难得机遇,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主要领导为民主评议第一责任人,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各有关业务部门要通力协作,各负其责,形成合力。要层层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切实把省旅游局、市政府纠风办关于政风行风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去。各参评单位于7月15日前将评议工作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报市旅游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办公室。

附件:

1、溧阳市旅游行业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对象情况登记表

2、常州市2012年综合评定部分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量化分值

    

      201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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