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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室、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陈汉法同志任法规监察科副科长,免去村镇规划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彭锋同志任村镇规划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红同志任市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副局长,免去规划用地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