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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市政府2012年
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
溧法行[2012]2号
市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切实加强我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程序性和严肃性,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市政府将编制2012年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令第54号)、《常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常政发[2001]68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报送计划建议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市政府2012年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建议项目,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符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具有合法性、针对性和可行性,促进我市行政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二、各部门要重视规范性文件计划建议项目的报送工作,在做好与上级条线部门衔接工作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按照少而精,具有可操作性的原则拟定建议项目,填写附表并加盖公章,于2012年2月15日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联系电话:87269358、87269352)
三、我办将在对各部门报送的建议项目统一汇总、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提请市政府行文发布2012年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凡未列入计划的规范性文件项目,市政府原则上不予审查发布。
附件:市政府2012年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建议项目表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