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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依法行政
工作要点》的通知
溧法行[2012]3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现将《2012年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2012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要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实现省政府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的阶段性目标。
一、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1、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到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依照法定职权行使权力,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与问题能力。
2、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建立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制度,计划安排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和专题法制讲座2次,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健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学习培训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日常培训和常态轮训相结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抓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国家试点县(市、区)”建设,在全面完成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系统功能,实现电子政务平台覆盖市乡村三级,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全面准确发布,所有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实时规范办理。
4、规范行政权力阳光运行。认真贯彻执行《溧阳市“三合一”网络平台上运行暂行管理规定》,规范和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行政权力阳光运行覆盖到全市所有乡镇。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库、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和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建设与管理,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体系。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5、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机制。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扩大公众参与,广泛听取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书面征求意见或者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草案等多种形式。强化政府法制部门在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主导与协调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前期介入力度和审核中的协调力度。
6、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拟起草出台《溧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决策程序、决策执行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四、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7、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落实各项行政执法程序,依法规范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说理、回避等程序。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专题执法调研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依法规范行使行政强制权。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案件监督审查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强制备案审查工作。
8、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通过新型政府法制监督系统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动态管理。鼓励行政执法人员通过自学考试、在职教育等形式,接受法律系统教育。
五、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9、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建立由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建立健全化解行政争议互动联动机制,建立重大、复杂案件通报制度、完善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重大信访维稳工作协调制度。各镇各部门要加强行政调解机构和调解员队伍建设,明确行政调解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把调解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10、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引导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落实省、市有关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规定,各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要积极出庭应诉、答辩。到2012年底,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
11、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统一领导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奖惩措施。
12、抓好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组织对乡镇政府和市级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的评议考核,考核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按规定报告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