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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的通知
溧法行[2012]8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部门: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要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常州市政府也已将辖市、区政府工作部门定期向辖市、区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列入对各辖市、区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请各镇、市各部门于12月26日前将本单位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市政府法制办,联系电话:87269360、87269352。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