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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粮食库存检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各有关涉粮单位:
按照国家、省和常州市关于开展2012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粮食库存专项检查工作。现将《2012年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溧阳市粮食局
溧阳市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溧阳支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市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推动粮食企业提高库存管理水平,确保“保供稳价”宏观调控目标的实施,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12]29号),省粮食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苏粮检[2012]10号)和常州市粮食局、发改委、财政局、农发行《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2年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一、 检查范围
对地方储备粮,以及国有粮食企业的商品粮库存进行全面检查。对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的商品粮库存进行全面调查。
二、 检查内容
重点核实检查时点所有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及账实相符情况。具体为:
(一)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台账对应相符的情况,以及账务处理是否规范、准确等情况。
(二)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地方储备粮等政策性粮食的主要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主要卫生指标;企业质量检验人员、检化验设施配置,执行粮食定期质量检验及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质量档案管理等方面情况。
(三)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2011年度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及时规范,轮换任务执行时间以及轮换的库点、品种、数量、质量等级是否与计划一致,是否严格执行轮换验收制度等情况。
(四)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核实2011年度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的拨付使用情况。
(五)仓储管理和收购资格情况。一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二是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三是从事粮食购销活动的企业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
三、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
以2012年3月25日为检查时点。检查工作分准备阶段、企业自查阶段、常州市级普查阶段、省级复查和国家级抽查阶段、汇总总结等五个阶段进行。
(一) 工作准备阶段(3月19日??3月24日)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库存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做好粮食库存分解登统、人员培训、检查器具等方面的准备工作;被检查单位落实好自查人员、仪器、粮堆整形、统计账表等编制工作。全市公开设立库存检查投诉举报电话(0519-87222825、87271803)受理业务,接受监督。
(二) 企业自查阶段(3月25日??4月9日)
由市粮食局督促购销公司按规范要求和检查方法进行全面彻底自查,同时组织开展对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商品粮库存的调查工作。自查期间同步规范编制相应工作底稿等账表资料,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自查工作必须做到“有库(点)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 4月3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总结报告,并附库存检查有关表格、工作底稿及检查结果汇总报市粮食局(本次库存检查有关表格、工作底稿参照苏粮检[2012]10号文件附件)。
(三)常州市级普查阶段(4月10日??4月20日)
由常州市粮食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纳入检查范围的全部粮食库存进行全面普查,并选择部分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商品粮库存进行抽查复核。常州市级普查期间,开展质量抽样检验工作。
(四)省级复查和国家级抽查工作阶段(4月21日??5月20日)
做好迎接省级复查和国家局抽查工作。
(五)汇总总结阶段
在企业自查结束的基础上,市局对检查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特别是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查明原因,及时拿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粮食库存管理,切实把检查工作落到实处。4月10日前向常州市粮食局上报自查工作报告,并做好相关库存检查资料归档整理工作。
四、检查要求
(一)加强对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组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分工,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全市2012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认真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人员安排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经费保障到位,确保检查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和检查结果真实准确。检查工作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要切实加强对企业自查的督导工作。企业和地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在相关检查工作报告及表格上签字。通过检查抓好整改,把整改工作贯穿到检查的各个环节,既要真实反映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又要落实整改措施,促进企业粮食库存管理水平的提升,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给予严厉处罚。
(三)严明各项工作纪律。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检查。检查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次库存检查工作。
(四)落实保密措施。粮食库存属于国家保密范围,各级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的规定,做好检查数据录入、汇总、传送等环节保密工作,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所有检查人员要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
附件1:2012年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2012年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计划表
3:2012年全市粮食库存检查成员分工
附件1:
2012年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汤敏骅 市粮食局局长
副组长: 芮志福 市粮食局副局长
王旺福 市粮食局副局长
成 员: 蒋 靖 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科长
施 骏 市财政局经建科科长
孙伟兴 农业发展银行溧阳支行副行长
黄和仙 市粮食局办公室主任
陈金龙 市粮食局监督检查科科长
陈 超 市粮食局购销储备科科长
张君林 市粮食局产业指导科科长
余菊凤 市粮食局财务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溧阳市粮食局,芮志福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内设实物质量组、会计账户组、统计组、纪律安全组、后勤保障组等5个工作小组,分工负责粮食库存检查的各项具体工作。
附件2:
2012年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计划表
项目
时间要求
主要工作任务
备注
一、准备检查阶段
3月19日-3月24日
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库存检查、明确工作要求
3月25日前完成
成立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3月25日前
开展动员和宣传工作
督促企业做好帐表、器械、货位、资料、人员、检查用具等相关准备工作
3月底前
公布全市库存检查投诉举报电话和政策服务电话。
二、企业自查阶段
3月25日-4月9日
做好会统业务,督促企业按3月25日结报日统计上报
3月29日前
企业组织逐仓查库,核对各类账表,编制查库工作底稿,形成自查报告
4月3日前
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上报自查表
3月28日前
开展督查
4月5日前
完成库存检查汇总报表、督查报告和库存检查工作总结,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4月8日前分别上报书面和电子文本
三、市级普查阶段
4月10日-4月20日
迎接常州市级普查工作
四、上级复查、抽查阶段
4月21日-5月20日
迎接省级复查和国家级抽查工作
附件3:
2012年全市粮食库存检查成员分工
办公室主任:芮志福
实物质量组:陈 超 陈金龙 张维新 邬长美
会计账户组:余菊凤 董献朝 张素芳
统 计 组:丁 黎 李国忠 吴 军 徐 巍
纪律安全组:张君林 缪武保 狄 云
后勤保障组:黄和仙 史锁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