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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桥镇2012年一事一议建设
2012年,别桥镇认真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精心组织实施奖补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抓紧做好财政奖补项目选定工作。各村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早进行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议定奖补项目,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核。经审定的项目抓紧组织实施,确保10月底前竣工。及时将2012年度基本奖补、专项奖补相关信息全部录入财政部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监管系统。
二、统筹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立项坚持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严格履行民主议事和审核报批等程序,优先安排经济薄弱村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把村内道路和村庄环境整治作为奖补重点,充分拓展奖补项目的整体效应。
三、严格执行政策,加强项目质量监管。规范实施农民民主议事程序,严格实行筹资筹劳上限控制,向农民筹集的资金必须全部用于议定项目,确保不被挪用、平调。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招投标制度,由镇组织统一进行招投标,努力提高招投标质量。强化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检查监督,实行行政监督、专业监督和农民群众民主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监控,项目竣工后组织专业部门进行检测,以确保工程质量。坚持建管并重,一事一议奖补财政项目建成后应及时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保证工程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四、进一步规范财政奖补资金管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实行项目预决算、绩效评价等制度,确保资金按预算使用并取得实效。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资金清算,并将资金使用情况向村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做好财政奖补项目的基础管理工作。规范项目档案管理,按照省制定的项目档案规范文本分项目建档,归档内容简洁明了。继续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核,按照省综改办、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农改办[2011]15号)规定的考评指标及评分标准,我镇将于年底前对各村2012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对管理规范、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奖励;对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