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村民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镇及旅游景区的规划和建设,坚决制止和杜绝违章建房现象,现就控制建镇区及旅游景区农村建房工作如下:
1、在戴埠镇建镇区、李家园旅游景区(李家园、马地、下场园、杨树垛、田舍里及旅游景区)、镇工业园区区域范围内,停止审批农民新建房屋,严格控制翻建房,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2、戴埠集镇至李家园旅游景区道路两侧各200米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建房屋。
3、非保留村建房,原则上不予审批。
4、遇有集镇拆迁,由镇政府统一指定地点按规定办理手续进行建设。
以上通知,请各村认真贯彻执行。
戴埠镇人民政府
201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