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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镇党委、镇政府关于《关于印发〈社渚镇村庄环境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社委发〔2011〕53号),更好地推进全镇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提升和优化人居环境,达到《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分类标准》,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以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建设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新农村为原则,以考核促进度、以考核促标准、以考核促责任,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达到《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分类标准》的目的。
二、考核内容
由镇农业办公室负责牵头考核工作。
考核对象:各行政村。
考核内容一(百分制):《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分类标准》。
考核内容二(百分制):社渚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村级考核细则。
三、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主要方法:
(一)查组织机构:看组织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
(二)查台账:看记录是否完善,资料是否齐全,票据是否规范。
(三)查现场:看整治是否按计划进行、效果是否达标、硬件设施建设是否到位、长效管理是否有效。
四、验收办法
验收由镇村庄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按省整治标准进行逐项评分验收,所有规划保留村庄应达到二星级“康居乡村”标准,其中争创三星级的村庄要达到三星级“康居乡村”标准;其它非规划保留村庄应达到“环境整洁村庄”标准。考核实行百分制,得分85分以上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具体按行政村为单位对176个整治村庄进行镇验收,两个时间节点进行。
(一)2012年6月底前需完成整治的35个村庄,要在2012年5月前申报验收,对预验收不合格部分必须限期整改到位。
(二)2012年12月底前需完成整治的141个村庄最晚不迟于节点前2个月完成自评和申报验收工作,对验收不合格部分必须限期整改到位。
验收时必须提供:达标验收申请表、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相关的图片资料。
五、计分办法
镇村庄整治验收严格执行[2011]53号文件中《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分类标准》“环境整洁村庄”、二星级“康居乡村”、三星级“康居乡村”进行打分。
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以2012年实施意见考核细则严格执行并打分。
六、奖惩办法
奖惩依据: 社委发[2011]53号文件精神。
奖惩办法:村庄整治验收合格分为85分,如验收不合格经整改仍不合格则不予兑现镇村庄整治补助款;长效管理考核以月度考核、季度考核(明查与暗访结合)为主,合格分为85分,如达不到合格则不予奖励。对两项都达合格分以上的村庄把整治分与长效管理分加权取平均数,合格分为85分,根据社委发[2011]53号文件精神,规划保留村奖励基数5万,最高10万,每高1分则加0.5万;非规划保留村奖励基数0.5万,最高1.5万,每高1分加0.1万。2012年年终将综合考核集分测算到镇村定额补贴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集分(考核分为10分)。对已整治到位申报验收并经镇验收合格的行政村按最后得分(均取不同类型村庄平均分加权并计算出以行政村为单位最后得分)高低在年终按社委发[2011]53号文件精神评先评优并奖励。经省、市验收合格后,镇政府将按不同类型村庄根据社委发[2011]53号文件精神与各村结算,整治验收与长效管理不合格的不予补贴。其他未尽事项以社委发[2011]53文为准。
七、考核组
社渚镇村庄整治考核验收领导小组组长:刘永山,副组长:杨红青、黄志兵,考核方式与形式注重提高考核质量,成员将邀请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党员群众代表等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