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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溧阳市财政局2011年工作总结
索 引 号:014143440/2012-00043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产生日期:2012-01-12 发布日期:2012-01-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溧阳市财政局2011年工作总结
溧阳市财政局2011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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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财政局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工作统领,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出台的“经济、民生、环境”40项重点工程,以“紧跟苏锡常,同步现代化”为目标定位,积极发挥好责任部门的主体作用和配合部门的协调作用,重点做好财政各项工作。

一、完成全年预算目标,财政收入再上新台阶

财政总收入再创新高,突破100亿元大关(10032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0.25%,较去年增收203137万元,增长25.39%;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7128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0.36%,较去年增收81252万元,增长28.02%。在常州地区增幅排名由去年的第六位跃至第二位,高于常州平均增幅6.47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增幅1.84个百分点。再获省政府“财政收入新增贡献先进单位”。

镇(区)一般预算收入196623万元,同比增收50631万元,增长34.68%,一般预算收入超亿元镇(区)由去年4个增加为5个(经济开发区、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社渚镇、上兴镇、埭头镇)。

 多渠道融资19.5亿元,完成土地净收益6.5亿元。

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贯彻落实各项财税政策。以财政政策和资金补贴为导向和工具,以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土地保障、配套服务等四大举措为推手,促进企业“主辅分离”,15家企业成功分离出非核心业务。继续认真落实消费型增值税转型、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及降标等相关政策。在应收尽收的同时,做到应免尽免,应退尽退。全市落实各类财税优惠政策达19.8亿元。其中:增值税转型减免4.2亿元,三废、福利企业退税4.2亿元,出口退税3.2亿元,农产品征前减免2.6亿元,企业所得税减免2.3亿元,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减免1亿元。

加大企业发展扶持力度。安排各类扶持资金6268万元,贷款贴息213万元,人才开发资金和领军型创业人才资金917万元,其它专项资金1080万元,减轻了企业发展压力,增强了企业自我积累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积极响应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思路,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力度。筹措440万元,发放金融机构新增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

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研究各类政策措施,主动强化与上级协调联系,抓紧报项目、要政策、争资金,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2011年,累计向上申报项目358个,争取部、省、市各级各类资金8.6亿元。

继续实施扩大内需政策。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落实和完善家电、摩托车、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发放家电下乡补贴1084 万元,34584人次受益;发放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256 万元,2972人次受益;发放家电以旧换新补贴2057万元,66939人次受益;发放油价补贴3807万元;2011年新增12个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总投资83973万元。

    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燕山新区安置房和道路建设加快推进,燕河湾安置小区主体工程完工。完成城区道路改造、背街小巷整治和老小区提档升级工程,实施东升路、奥体大道、清泓路等道路建设工程。

三、切实兑现惠农政策,促进农业率先现代化

落实农业投入增长机制。按照财政支农支出“两个高于”的政策,市本级支农支出32862万元。支持以水利为重点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按土地出让总价的5%提取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专项用于水利建设,完成沙河、大溪、前宋和9座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中央水利重点县第一批项目建设,筹资推进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扩大污水收集处理范围,加快城市治污步伐;市镇两级配套资金791万元,改造危旧农桥100座;发放粮食直补资金1153万元,农资综合补贴6330万元;财政投入1073万元,75个行政村实施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13个;市、镇两级投入小麦、油菜等农业保险564万元;实施城乡环境卫生三年整治行动,全市95%以上的自然村建立了生活垃圾统筹处理机制,城中村、城郊村环境明显提升。

支持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以财政资金为先导,吸引“三资”13.2亿元开发农业,新增高效农业面积9.2万亩、高标准农田6万亩,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101只,国家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农产品1只。粮食单产再创新高,我市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曹山现代农业示范区等项目有序推进。农村“三大合作”不断深化,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32家、土地股份合作社7家。

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教育投入不断加大。财政教育拨款90884万元,同口径比去年增长19.65%。支持外国语学校、城南小学、职教中心等教育设施建设和教育资源整合,安排校舍安全工程7000多万元;安排义务教育学校专业保安经费247万元;高中和中职教育助学金950多万元, 7049名学生受惠;免除职业学校农村困难家庭和涉农专业学费70万元;安排2900多万元用于提高教师住房公积金和发放教师绩效工资;建立中等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

支持建设文化事业。有序推进文化场所建设,筹资加强燕山公园、高静园、凤凰公园、沧屿公园、新四军江南指挥部、体育馆等公共群体活动场所的环境治理绿化和基础设施维护。安排300多万元,以“文化三送”、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和公益电影放映等重点项目为载体,加快完善农村和基层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极大地丰富了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

继续支持医疗改革。医疗卫生支出2772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7%。一是增强新农合保障能力。住院结报10567万元,补偿率由去年的43.5%提高到47.34%。二是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安排2743万元,全市20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对国家规定和省新增的599种基本药物实施零差价,药品价格平均下降25%以上,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普遍得到实惠。三是支持镇(区)卫生院改造建设。安排850万元,推进别桥、社渚等镇(区)卫生院基本建设,提高镇(区)医疗机构设备设施水平。

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着力构建民生和谐社会

一是提升三大保险覆盖范围。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三大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居民养老保险、“新农合”参保率均达100%;新农合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二是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城镇和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60元/月和250元/月;向8.6万人次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670万元;五保集中、分散供养对象年供养标准稳步提高,确保五保对象的供养水平不低于我市农村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优先安置就业困难对象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向4227名重残对象发放救助金1055万元;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我市享受对象基本丧葬服务费补贴办法;按每人每月672元的标准建立适度普惠型孤儿福利制度;拨付各类生活困难补助、转业安置、镇(区)解困等1942 万元。三是实施“关爱工程。发放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1000多万元,并将百岁老人“长寿补贴”由300元/人.月的标准提高到600元,超过省定标准一倍。四是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发放经济适用房补贴838万元,惠及2169户。新建廉租房100套、公租房700套,租赁补贴200户。

六、构建“四位一体”管理体系,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预算编制更趋科学合理。完善项目预算管理,坚持“政策性项目严格把关,经常性项目大力压缩,一次性项目一律取消”的原则;加强成本管理,对非税收入的征收成本比照一次性项目实行项目化管理,杜绝“防空洞”现象,项目支出管理趋向精细化和规范化。

国库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对所有财政专户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财政专户设置和账户管理进行整改,建立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财政专户的精简统一。撤销、撤并财政专户88个;将财政专户中应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将分散在财政相关职能科室的专户归口国库统一管理;进一步扩大直接支付的范围,提高直接支付比例,实施《关于加强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通知》后,直接支付比例已超过85%。

国有资产管理更为规范。规范处置了粮食局部分下属单位的房产,资产拍卖净收益1206万元;对行政事业单位租期已到的15处资产,及时办理公开招租手续;规范回购车位、车库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起草并以政府名义下发《溧阳市市级机关公用设施设备配置标准(试行)》,统一市级机关公用设施装修和通用办公设备配备、家具实物量和价格等配置标准,控制财政经费开支,构建资源节约型机关;全年出租出借资产累计收入1561万元。

政府采购工作实现突破。完成政府采购总额19663万元,增长18.4%,节约资金 2650万元,节约率12%。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二等奖”。燕山新区望湖景苑小区(罗庄小区)电梯设备招标项目被“第七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评选为“2011年度政府采购精品项目”,成为2011年唯一一个入选的地市级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中心有效处理的国税局电子电梯招标案例被评选为“全国政府采购典型案例”。

一般支出得到严格控制。坚决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事,加强支出管理,压减会议、因公出国、公车购置、公务接待等支出,硬化预算约束,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保险缴费模式不断创新。联合有关部门,实行银行活期存折直接扣缴居民养老保险新办法,简化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程序,减少缴费流程,杜绝资金安全隐患,受到群众欢迎。发放15万张银行代缴储蓄卡,通过银行卡缴费9.5万人,缴费金额5510万元,占到全部缴费人数及金额的63%。

会计管理有序开展。完成5826人会计上岗证信息采集; 500多人通过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组织531人参加会计职称考试;组织591人珠算定级;组织5491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组织高级会计师报名和评审工作;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监管,确保代理记账依法有序进行。

绩效评价稳步实施。制定绩效评价实务操作提纲、内部操作流程,确定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选取新四军江南指挥部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奖励补助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取得良好效果。

财政监督取得成效。一是按省、市统一部署对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小金库”治理开展全面复查,纠正违规资金92万元。二是开展政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职教助学金、三公消费、旅游发展引导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在支出管理、会计核算、项目申报审核、资产管理等方面提出整改意见,提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三是强化城市建设、支农、社保等专项资金的跟踪管理,加强土地出让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征收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着重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预结算和工程审计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拆迁资金的跟踪管理;加强对住房资金和彩票资金的监督管理。五是建立政府采购预防腐败室,加大对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动态监控。六是加强企业会计执行和代理记账机构监管。专项调查我市大中型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积极推进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

七、加强依法理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按照建设法治财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法规制度建设,规范财政业务管理行为和行政行为,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确保财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打造“阳光财政”;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和部门群众监督制度;及时发布财税政策、法规;搭建多渠道、多形式的信息公开载体,及时公开财政信息;及时调查并圆满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和建议;接受网络问政平台网民监督,及时出具答复意见。2011年,我局通过省厅法治财政建设验收,被评为“江苏省法治财政建设先进县市”。竹箦镇财政所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受省厅领导高度肯定。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再获省政府“江苏省财政收入新增贡献先进单位”。局机关在部委办局目标考核中名列前茅,获得市“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 “创新成果奖”、“服务经济优胜单位”、“2009-2011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党政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理财为民”服务品牌获市级机关“五星级服务品牌”称号。获得常州市税政法制工作一等奖,获省财政厅2011年度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一等奖。此外,镇(区)财政所(局)各项工作也取得不错的成绩。埭头、别桥财政所获“常州市市级文明财政所”;溧城镇、竹箦镇、社渚镇、埭头镇、别桥镇和天目湖旅游度假区财政所(局)获“江苏省档案工作三星级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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