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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表彰专项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索 引 号:
014143424/2012-00010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公局[2012]1号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产生日期:
2012-01-06
发布日期:
2012-01-1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表彰专项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关于表彰专项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溧公局[20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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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 阳 市 公 安 局
溧公局〔2012〕1号
局属各单位:
2011年, 全市公安机关以“建设平安溧阳、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打造“民生警务”品牌为要求,紧紧围绕“硬碰硬攻坚克难,实打实固本强基”的工作主题,相继组织开展了“春季攻势”暨涉车犯罪专项治理、“控警情、抓现行”百日大巡防竞赛、“亮剑”专项行动、“百日查娼禁赌”专项行动和“清剿火患”战役等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了全市社会治安形势的持续稳定。在“春季攻势”暨涉车犯罪专项治理活动中,实现了涉车犯罪打击数、破案数和群众满意率同比上升,警情数同比的下降“三升一降”工作目标;在百日大巡防竞赛期间,共逮捕违法犯罪嫌疑人105名,破获各类案件134起,在常州市局综合排名第三;在“百日查娼禁赌”专项行动期间,共查处娼赌案件348起,查处娼赌人员1717人,在常州市局综合排名第三。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推动全市公安工作迈上新台阶,市局决定对下列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下列5人单位被评为“春季攻势”暨涉车犯罪专项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分别予以奖励。
城南派出所 戴埠派出所 埭头派出所 杨庄派出所 绸缪派出所
二、下列3个单位和2名同志被评为“百日巡防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分别予以奖励。
西门派出所 上兴派出所 竹箦派出所
巡防大队 陈 栋 城南派出所 陈晓马
三、下列3个单位被评为“百日查娼禁赌”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分别予以奖励。
南渡派出所 埭头派出所 戴埠派出所
四、下列24个单位被评为百日决战“亮剑”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分别予以奖励。
1.经侦大队、治安大队、网警大队、城南派出所、竹箦派出所;
2、清安派出所 ;
3.法制室、城中派出所、西门派出所、杨庄派出所、马垫派出所、戴埠派出所、天目湖派出所、横涧派出所、南渡派出所、社渚派出所、周城派出所、上兴派出所、上沛派出所、前马派出所、绸缪派出所、上黄派出所、别桥派出所、埭头派出所
五、下列4个单位被评为“清剿火患”战役阶段工作先进集体,分别予以奖励。
消防大队 社渚派出所 前马派出所 上沛派出所
希望上述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建设平安溧阳、和谐溧阳、民生溧阳再立新功。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公安政治工作 表彰奖励 决定 (共印3份)
溧阳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2年1月6日印发
承办人:黄柯文 核稿:管震宇 审核:陈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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