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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下拨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两节”期间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483/2012-0001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民发〔2012〕5号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产生日期:
2012-01-10
发布日期:
2012-02-0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要求各镇做好低保与五保对象2012年“两节”期间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等相关工作
关于下拨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两节”期间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通知
溧民发〔20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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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民政办:
为进一步保障城乡困难群众两节期间基本生活,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两节”期间城乡低保对象节日补助省补资金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发放“两节”期间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具体发放标准:城市低保对象每人40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00元。
核准你镇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
15632
名、下拨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462.52
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
1623
名、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64.92
万元,农村低保对象
11742
名、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352.26
万元,农村五保对象
2267
名,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45.34
万元。
请各镇按在册名单,及时组织发放,确保春节前足额发放到各类对象手中。
注:以上数字为全市10各镇统计汇总所得。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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