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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民政办公室,市殡仪服务中心:
2012年清明节即将来临。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殡葬改革宣传及群众祭扫活动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安全有序开展祭奠活动。各镇、各有关单位要把“安全第一”作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重中之重,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及早对市、镇、村三级公墓的安全防火制度落实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对消防器具配备、电器安全使用、易燃物品存放、安全疏散通道设置等做到责任落实到人;要建立各级公墓的值班制度,明确专门人员和工作职责,做到定岗定位,加强巡查和管理,严格规范程序;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制定相关措施,特别是协调镇有关部门,切实做好防火、交通疏导等安全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
二、创新形式,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殡葬改革宣传工作。各镇要充分利用清明节即将到来的有利时机,因地制宜地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要针对殡葬改革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宣传国家关于殡葬管理的法规、政策;宣传坚决杜绝私埋乱葬,消除白色污染,破除丧葬陈规陋习;宣传殡葬改革对节约土地、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负担以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大意义。通过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识,树立正确的殡葬观念,规范殡葬行为。
三、倡导新风,引导群众开展文明祭祀活动。在群众集中进行祭祀活动的过程中,要引导群众开展“居家祭扫”、“鲜花祭祀”、“网络祭扫”、“社区公祭”等文明祭扫方式,自觉破除封建迷信、陈规陋习和低级、粗俗的不良祭祀方式,树立丧葬文明祭祀新风;要引导和鼓励群众采取骨灰深埋、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要禁止和取缔一切私埋乱葬和建豪华墓、家族墓等超面积大墓的行为和现象,有效防止和杜绝殡葬改革 “回潮”现象的发生。
四、文明服务,切实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殡葬行业良好形象,努力实现规范服务、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和优质服务。要加强对市、镇、村三级公墓的管理和监督。市殡仪服务中心要主动向社会宣传殡葬优质服务的内容和要求,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各个环节正常运作,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努力提高殡葬服务的满意度,为群众的文明祭祀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以上通知,请抓紧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