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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园林绿化协会:
你们《关于要求成立“溧阳市园林绿化协会”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和溧阳市城市管理局溧城管[2012]4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成立“溧阳市园林绿化协会”,并予以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