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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民政办公室:
经个人申请、村镇调查上报和市民政局、市残联审核,核准你镇2012年第四季度享受重残救助人员 4993 名、下拨救助金 206.7402 万元。其中,城市重残人员 530 名、救助金 55.0815 万元,农村重残人员 4463 名、救助金 151.6587 万元。
城市重残人员生活救助金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农村重残人员生活救助金由市、镇各半负担。希各镇健全台账资料,足额匹配农村重残人员生活救助金,及时将救助金发放到重残人员手中。
注:以上数字为全市10个镇统计汇总所得。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