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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下拨2012年临时救济款和2013年春节期间困难群众慰问款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483/2012-00121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民发〔2012〕166号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产生日期:2012-12-18 发布日期:2012-12-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要求各镇切实做好2012年临时救济款和2013年春节期间困难群众慰问款的发放工作
关于下拨2012年临时救济款和2013年春节期间困难群众慰问款的通知
溧民发〔2012〕166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镇民政办:

   经研究,决定下拨你镇2013年春节期间市领导走访敬老院、特困户慰问款 20 万元,临时救济款 66 万元,共计 86 万元。

   临时救济款主要用于解决2012年度生活特别困难的群众。希望各镇健全台账资料,严格发放手续,要在调查摸底、群众评议、张榜公布、登记造册的基础上,及时将救济款发放到特困群众手中,并将救济款发放花名册上报市局社会救助和救灾科。

   原则上市领导走访慰问款每所敬老院不低于5000元,每户困难群众不低于2000元。各镇要切实关心和安排好困难群众春节期间的生活,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爱具体落实好、体现好,确保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

   注:以上数字为全市10个镇统计汇总所得。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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