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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2011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评选结果的通报
索 引 号:
014143432/2012-0000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司发〔2012〕5号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12-02-22
发布日期:
2012-03-0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开展“创先争优”、“争创群众满意窗口服务单位”、“双促双助”深化年等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关于2011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评选结果的通报
溧司发〔20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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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司发〔2012〕5号
关于2011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
“优秀律师”、
“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评选结果的通报
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2011年度,全市法律服务行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创先争优”、“争创群众满意窗口服务单位”、“双促双助”深化年等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过各单位民主推荐、市局考核、社会公示和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确定江苏天目湖律师事务所等2家律师事务所为“优秀律师事务所”,许云春等10名同志为“优秀律师”,吕俊坤等3名同志为“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同志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发挥表率作用、不断进取、再创佳绩。全市各法律服务单位和法律服务人员要以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榜样,严格坚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和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执业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推动我市法律服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建设平安和谐溧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1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单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11
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
“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单
一、优秀律师事务所(共2家):
1、江苏天目湖律师事务所
2、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
二、优秀律师(共10名,按姓氏笔画排序
)
:
1、许云春 江苏方直律师事务所
2、吴富春 江苏平凌律师事务所
3、宋永新 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
4、张劲柏 江苏立洋律师事务所
5、胡连新 江苏卢天明律师事务所
6、姜为群 江苏名扬律师事务所
7、费国庆 江苏天目湖律师事务所
8、袁 辉 江苏天目湖律师事务所
9、翁昊俊 江苏翁昊俊律师事务所
10、谈永斌 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
三、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3名,按姓氏笔画排序):
1、吕俊坤 溧阳市埭头法律服务所
2、华 庆 溧阳市竹箦法律服务所
3、张田清 溧阳市东方法律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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