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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培训规定》,为提高国家公务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以适应国家行政机关高效能管理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2012年新录用的公务员;2012年度安置在行政机关的军转干部。
二、培训时间、地点:培训时间为2012年11月27日至12月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培训地点在市委党校报告厅第二会议室(宁杭公路与南大街延伸段交汇处,6路公交车直达)。
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伙食等费用每人950元由应培训人员单位承担,于开学报到时缴齐;组织军转干部参观地方经济建设所涉经费另行收取。
请应培训人员带齐学习用品,安排好当前工作,准时参加,不得请假。
你单位应培训人员为 。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