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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溧阳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598/2012-00028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政办发[2012]47号 发布机构: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2012-04-06 发布日期:2012-04-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我市成立溧阳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溧阳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溧政办发[201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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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政办发[2012]47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我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溧阳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夏国浩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新平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富康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夕仙    市财政局局长
      夏火林    市委农工办主任
  成 员:朱荣屏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法 律    市财政局副局长
      管华松    市委农工办副主任
      许兴健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杭清林    天目湖镇副镇长
      范国芝    埭头镇副镇长
      扈军华    上黄镇人大主席
      赵献荣    戴埠镇副镇长
      宋益华    别桥镇党委副书记
      黄玉明    竹箦镇副镇长
      刘伟民    上兴镇副镇长
      俞为民    南渡镇副镇长
      黄翔勇    社渚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研究处理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关的问题和政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牵头和组织实施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将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市委农工办负责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由王富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荣屏、法律、管华松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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