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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598/2012-00068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国土资发[2012]203号 发布机构:市国土局
产生日期:2012-08-07 发布日期:2012-08-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
溧国土资发[2012]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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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应急》(溧委办【2012】6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范和加强值班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和局机关财产安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值班工作是行政机关承上启下的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和影响机关工作效能。正值十八大召开前期,全系统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克服麻痹思想,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切实把值班工作做好抓实。
  二、进一步规范制度
  1、值班时间:每天由一名局领导及一名科室负责人担任值班任务,工作日白天值班时间为当日11:30时至14时,夜间值班时间为当日18:00分至次日早上8:30;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值班电话为当天值班人员的科室电话。
  2、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值班期间急需解决的问题,由带班领导处置,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值班人员要严格按排定的值班表进行值班,除出差、开会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能替班。如有变动,科室自行调整,并报办公室备案;值班领导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由办公室调整安排。
  3、办公室负责编排值班表,统一调配值班车辆。
  4、外出报告制度: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外出报告制度。人员外出需提前请假,外出本市一天的,需经科(所)长同意;外出本市两天的,需分管领导同意;外出本市三天及以上的,需经主要领导同意。
  三、进一步明确职责
  1、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来文来电,做好值班记录。
  2、交班人要做到记录无缺失、交接无遗漏、待办事项交接无盲点;接班人要提前到岗,熟悉接班后续工作。
  3、及时领取紧急文件,收集、报送、反馈相关信息。
  4、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经常到各楼层巡视,查看办公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四、进一步加强督查
  各单位负责同志要组织好本科室人员的值班工作,并对本科室值班期间的有关情况负责;办公室要会同监察室加强督查落实;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因违反值班纪律造成工作失误的值班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请各国土资源所按照局《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妥善安排好值班人员。
 
 
 
 
 
 
 
 
 
 
 
 
 
 
二○一二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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