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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国土资发[2012]283号
各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依法用地行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存量建设用地处置工作的通知》(溧政发〔2012〕54号)及年初签订的存量土地处置盘活、依法用地责任书的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11月12(或13)日起,对各镇2012年度存量土地盘活及新增建设违法用地整改进行验收和督查,其结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年内创建“土地执法模范镇”和监察效能建设的考核指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的组织形式
1、考核对象:各镇人民政府;
2、考核验收组成员:市监察局、国土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成员。
3、考核验收方式:听取汇报、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实地查看等。
二、考核内容和验收标准
1、存量土地处置盘活:重点对各镇区域内存量土地的处置盘活的总量、方式及是否充分利用等进行验收;
2、新增建设违法用地处置:重点对未批先用、少批多用等新增建设违法用地的现状调查、原因分析、拆除整改进度和结果等进行核查;
3、是否对存量土地处置盘活及严控违法用地等方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请各镇抓紧时间准备好相关台账资料
溧阳市国土资源局
溧阳市监察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