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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应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971/2012-00029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建〔2012〕116号 发布机构:市建住委
产生日期:2012-08-24 发布日期:2012-08-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加强值班应急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应急工作的通知
溧建〔2012〕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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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机关各科室、委属企事业单位、各驻外办事处:

根据省委、省政府以及溧阳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前后值班应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十八大前后,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应急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严禁擅离职守,确保遇有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处置。委机关将每天安排专人值班。

二、切实加强一线值班力量。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值班,不得安排无关人员顶班,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本部门的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熟悉值班工作各项流程,详细准确记录值班工作事项,及时报告各类涉稳情况信息。

三、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应急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改进技术手段,切实提高处理紧急情况和复杂问题的能力,努力降低或减少突发事件风险和造成的危害。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确保指挥统一、反应灵敏、协调有力、运转高效。

四、严格执行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告和出差(出访)请示报告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和出差(出访)请示报告有关规定,主要负责同志出本市应及时请示报告,如有特殊情况,要指定有关领导在岗负责维稳工作。

五、加强对值班应急工作的督促检查。近期,委领导组织对值班应急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基层切实加强值班应急工作,适时对各部门、各单位值班应急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和电话检查,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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