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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监理、施工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加强工程质量和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建筑业企业诚信考核及“三合一”综合评估法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建筑市场2012年度第三次综合大检查的通知》(常建[2012]216号)要求,我委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和部门分2个检查组于11月12日~20日对全市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了2012年度第三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现将大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本次检查基本情况
为认真开展好本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活动,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检查工作要求,市住建委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领导小组分别于11月9日、12日两次组织召开质监站、安监站、建管处、造价招标办、档案馆、法制科等委职能科室和部门的检查人员参加的综合大检查工作专题会议,布置落实各职能科室和部门的检查任务和明确检查的工作重点。
本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分成2个检查小组对全市107项(总建筑面积276万平方米)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得分排名见附件1)。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为:工程实体质量,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总分包管理,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建设监理行为以及招投标行为,合同管理等,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同步开展。检查组对所有被检工程的检查信息形成书面检查记录,现场同步将检查信息录入“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在网络监管平台上形成了被查工程的评价、排名情况,作为建筑业企业动态考核的依据。
从检查情况看,全市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履行较好,市场行为不断规范,施工和监理单位内部管理不断加强,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措施基本落实,施工现场管理不断加强。具体表现在:
(一)、建筑市场行为不断规范。被查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责任主体对本次检查都比较重视,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被查项目都能按照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技术性参与手续,施工合同基本能及时到建管处办理合同备案。
(二)、在建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一是质量行为:建设单位在执行重大设计变更审批程序、贯彻《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方面基本执行到位。其中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均向施工单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的任务书。二是工程资料:质量责任制建立和落实的情况较好。原材料质量保证资料齐全,能按规范要求对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复试。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及试块处理上基本做到闭合。施工技术资料与施工进度基本保持一致。三是实物质量:检查发现施工单位能严格按经审查通过的图纸设计内容施工,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呈现下降趋势,通过检查未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本市的工程质量基本处于受控状态。
(三)、安全生产形势发展平稳。在建工程的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普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能认真贯彻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增强了安全风险意识,对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建筑起重机械、施工临时用电、临边洞口防护设施等方面非常重视,使得我市在建工程实体安全状况总体较好,形成了良好的安全文明标准化、“平安工地”创建氛围,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得到平稳发展。一是建设单位告知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地下管线等有书面记录,现场“三通一平”基本到位。二是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较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建立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注重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全面、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程序到位、手续齐全;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临时用电、消防管理、环境保护和生活卫生等方面能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实施;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设施设置到位,建筑材料堆放较整齐,临时设施做到牢固、美观等。
(四)、监理行为进一步规范。被查项目都能按国家规定要求实行工程监理,总监及监理人员基本能履行工作职责,从本次检查情况看,一个总监担任多个项目的情况得到了有效遏制,监理费收费也普遍提高,监理资料基本齐全。
(五)、施工队伍管理情况。施工队伍管理日趋规范,施工企业项目部管理人员均能持证上岗。农民工计酬手册、九牌一图使用情况较好。职工考勤表、花名册、工资发放表基本都能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
本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中共发出整改通知书11份。检查中在建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程序和建设市场方面
(1)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不规范,专业分包合同不能按要求及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2)少数建设单位仍存在肢解发包的情况;
(3)个别建设方重视程度不够,建设方负责人不能按时到场,资料提供不全;
(4)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不能按时到招标办办理备案手续。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方面
检查发现当前本市建设工程质量仍存在一些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隐患, 总体质量有滑坡趋势。
(1)、工程实物质量
本次检查中发现,全市建设工程实物质量仍存在较多质量问题,反映出部分项目部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少数监理人员把关不严,业务水平低。主要问题有:
1、混凝土工程:砼振捣不密实,有漏振、蜂窝、孔洞、露筋现象;施工缝没有按规定进行清理和接浆,特别是墙柱根部,有烂根现象;梯板施工缝夹渣现象较多;砼养护工作不到位;现浇板表面处理粗糙,平整度控制不严;同条件试块不按规范要求放置在相应现场,失去其相应的作用;厨卫间止水反梁未与楼面同时浇筑或二次浇筑时未预插钢筋,未能很好地起到止水作用。
2、模板工程:部分工程模板周转次数过多,刚度不足,致使砼梁、板出现下垂、翘曲不平现象;模板缝隙处理方法不当,跑浆现象较多,柱根部出现烂根;柱梁节点处模板配置不认真,几何尺寸不准确;现场涂刷模板隔离剂,严重污染钢筋;拆模时间过早,模板表面清理不干净,造成砼表面出现剥皮、麻面。
3、砌体工程:砌筑用砂粒径普遍较细,严重影响砂浆强度;墙体砌筑方法错误,砂浆饱满度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皮数杆标高不一致,砌体水平灰缝厚薄不均,不顺直;砖的材质控制不严,几何尺寸误差较大,砌筑时不注意挑选;墙体拉结筋长度不足,数量不够,并有漏设现象。
4、门窗工程:窗洞口未放置预制小构件,窗固定片位置随意性大,未按规范要求固定,增强型钢未和主体工程进行有效的连接,多数门窗工程无法提供门窗设计计算书、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5、安装工程:线盒埋设深度不一致;管道井内线管凌乱;线管集中区域未用钢丝网加固;线管保护层厚度不足;排水立管采用木楔固定;材料检测未按批量进行;电导管未随墙砌筑;成品保护不好。
(2)、 工程技术资料
1、施工资料:大部分施工企业对工程资料归档工作较为重视,现场检查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比较齐全、规范,基本能做到及时收集,签证齐全,总体情况较好,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部分原材料未按规范要求的批次、数量及时检测报验;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留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节能工程、住宅通病控制的内容;部分施工日记无实质性内容或记录简单笼统。
(3)、实体抽测
混凝土回弹抽测37组,合格34组,合格率达91%。钢筋原材料抽检19组,合格18组,合格率达94%。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
(1)建设单位安全行为:部分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未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地下管线等有关资料;未设置建设工地围挡及冲洗台;建设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未及时组织签订与施工单位之间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
(2)施工单位安全行为:部分在建工程的中标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能到岗到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情况较差;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履行审批手续不规范;定期安全检查记录不能反映现场真实情况;不能全面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品)的验收、检测及有效证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安全隐患整改到位等;
(3)工程实体安全:部分在建工程存在脚手架搭设不及时现象,脚手架、模板支架杆件或部件设置不齐全;临边洞口防护未按规定设置;卸料平台设置不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不到位;施工临时用电未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电箱内电气元件不规范;施工作业面无消防措施;食堂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材料堆放无序,建筑、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等问题。
(四)、建设工程监理方面
(1)、监理合同签定阴阳合同的情况较为普遍;
(2)、监理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到位;
(3)、总监及监理员的专业水平有待提高,工作责任心有待增强;
(4)、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专业化、针对性不强,有明显的抄袭现象;
(5)、个别工地监理员不能持证上岗。
(五)施工队伍管理及农民工工资管理方面
(1)、常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台账使用不规范,少数项目部仍使用慎用“包工头”签定劳务合作协议,导致经常发生劳资纠纷,个别列入“黑名单”的建筑施工企业仍在承接工程。
(2)、部分项目部考勤、工资发放、人员管理有待规范加强。
三、处理意见
(一)对8只项目检查得分综合排名前列,在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中表现突出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其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给予通报表扬。(详见附件2 )
(二)对2只工程(详见附件3)给予通报批评。
(三)对2家建设单位、2家施工企业、2家监理单位、1名项目经理、3名总监理工程师(详见附件4)给予单项表扬。
(四)对1家施工单位(详见附件5)给予单项批评。
上述被通报批评的项目不得评为文明工地和优质结构工程;被通报批评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被通报批评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所涉及的工程在建期间不得继续承接业务;该工程自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限制承接任务。被单项通报批评的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所涉及的工程在建期间不得继续承接业务;该工程自竣工之日起3个月内限制承接任务。施工、监理单位全年累计有三次及三次以上被通报批评的,自发文之日起3个月内限制承接任务,两年内不得申请资质升级或增项。
四、下一步措施
(一)严格督查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各责任单位应立即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按时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负责人要督促工程项目部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委各有关职能部门。我委将组织进行整改效果督查,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在建工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不良行为记录。
(二)、对本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情况召开工作会议进行总结,通报全市所有在建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及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从而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行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提高我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建筑业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现场管理和诚信建设,为施工招标“三合一”综合评标评估夯实基础。
(三)、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活动。
在巩固建筑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加大对全市在建工程的监管力度,对一些屡禁不止的质量顽疾、安全生产、市场行为、民工工资拖欠和群众信访等方面进行重点排查和检查,促使全市建筑业实现健康良好发展。
附件1:《溧阳市2012年度第三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汇总表》(具体见“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
附件2:溧阳市2012年度第三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表扬项目名单
附件3:溧阳市2012年度第三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批评项目名单
附件4:溧阳市2012年度第三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单项表扬单位和人员名单
附件5:溧阳市2012年度第三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单项批评单位名单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抄报:常州市城乡建设局、溧阳市安委会。
抄送:溧阳市安监局。
附件:/upfiles/258135009597361/20121225/20121225061606_4439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