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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安顺燃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明确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批复》(苏价工[2009]150号)和《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苏价电传[2012]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按照既有利于调动供气企业组织气源保供和加大投入建设气站的积极性,又兼顾周边城市价格水平和用户承受能力的原则,对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适当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价水平。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由现行4.10元调整为4.50元。 二、调价时间。新调整的车用天然气价格自2012年4月10日零时起执行。 希你公司接通知后,认真做好价格调整的各项准备工作,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和价格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并努力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抄送:市政府,市建设局、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