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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调整保安服务公司电脑联网报警系统用户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352/2012-00036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发改〔2012〕175号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产生日期:2012-06-27 发布日期:2012-07-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保安服务公司电脑联网报警系统用户服务费收费标准
关于调整保安服务公司电脑联网报警系统用户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溧发改〔2012〕175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溧阳市保安服务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电脑联网报警系统用户服务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鉴于近年来人员成本、处置费用上升,为确保电脑联网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本着合理分摊和从紧核定的原则,经研究,调整如下:
    一、服务费指导收费标准。
  1、调整单位用户每月每套为150元(每户4只探测器,4只以上每1只,每月加收15元)。
  2、新增个人用户每月每套为50元(每户4只探测器,4只以上每1只,每月加收15元)。
  鉴于成本变动因素较大,根据委托事项、规模不同,可以指导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由双方在上下20%幅度内协商确定。
  二、用户专用设备(限于主机、探测器)计价方法。
  售价=进价*(1+10%安装、调试等费)/(1-税率)。
  三、其它辅助材料按实际进价结算。
  本通知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希你们在自愿委托的前提下,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做好收费公示,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为维护社会治安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抄送:市政府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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