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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境内非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352/2012-00041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发改〔2012〕178号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产生日期:2012-08-07 发布日期:2012-08-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境内非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有关事项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境内非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
溧发改〔2012〕178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境内非金融
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
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镇(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发改外资[2012]1162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做好我市企业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和指导,努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发改部门在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的同时,利用香港人民币债券市场,拓宽融资渠道。
  二、注重主体培育,做好发债前期准备工作。各镇(区)及相关部门要对有发债需求的企业进行摸排,对照申报要求和条件,主动与我委对接,做好申报前期准备工作。
  三、加强工作对接,及时做好申报工作。我委将及时帮助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发改委关于境内非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外资[2012]1162号)。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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