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医疗机构、有关药品经营企业: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免疫、抗肿瘤和血液系统类药品价格的通知》(苏价医[2012]283号)转发给你们,具体文件和价格请到常州市价格协会药品分会网“药价文件” 一栏查阅,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十月十日
抄送:市政府办,药监局、卫生局、经信局、医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