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 移动端应用

  •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 智能问答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魅力溧阳
  • 政民互动
  • 政府信息公开
  • 办事服务
  • 人工智能
信息名称:关于贯彻国家、省《关于规范酒店客房市场价格的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352/2012-00054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发改〔2012〕328号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产生日期:2012-11-01 发布日期:2012-11-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规范酒店客房市场价格的意见
关于贯彻国家、省《关于规范酒店客房市场价格的意见》的通知
溧发改〔2012〕328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物价局、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关于规范酒店客房市场价格的意见〉的通知》(苏价服〔2010〕39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明确相关事宜,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重点时段的规定。根据国家、省规范重大节假日和大型活动期间的酒店客房价格行为的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重大节假日期间确定为:劳动节期间为4月30日至5月3日,国庆节期间为9月30日至10月7日,春节为大年夜至正月初七;大型活动期间是指具有全市性的规模较大的重大活动期间。
    二、重点单位的确定。根据国家、省规范酒店客房市场价格的要求,对重点地区的酒店客房价格进行重点规范,我市市区确定了重点地区的19个重点单位(附件一)。
    三、报送内容及要求。各重点单位应该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及时报送《溧阳市酒店(宾馆)客房价格变动备案表》(附件二)。
    四、其他相关事宜。规范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酒店客房市场价格是一项综合性工作,价格、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定期会商制度,研究相关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规范酒店客房市场价格行为。各地相关行业协会应在各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敦促经营企业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制定行业自律公约,提升行业社会形象;强化社会责任,主动协调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矛盾;提高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引导全行业有序竞争,促进当地旅游行业、酒店客房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附件:

    1.溧阳市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重点酒店(宾馆)名单
    2.溧阳市酒店(宾馆)客房价格变动备案表
    3.转发《关于规范酒店客房市场价格的意见》的通知(苏价服[2010]394号)

 

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溧阳市旅游局
常州市溧阳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Ο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常州市物价局、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常州市人民政府 溧阳人大网 溧阳政协网
溧阳市人民政府  苏ICP备170036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48102000256号  网站标识码:3204810031
网站主办单位: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溧阳市南环路18号网站地图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