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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溧阳市贯彻落实<江苏省明码实价规定
(试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物价局印发的《江苏省明码实价规定(试行)》精神,按照“政府推动引导、经营者参与、消费者认可、社会监督”的要求,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我委参照常州市物价局推行明码实价工作的相关做法,在充分组织调研、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溧阳市贯彻落实<江苏省明码实价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溧阳市贯彻落实〈江苏省明码实价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
2、《江苏省明码实价规定(试行)》
3、重点试行的企业名单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抄送:常州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