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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公布我市国IV标准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市各成品油经营单位:
现将常州市物价局《关于公布我市国IV标准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常价电传[2012]4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