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李灵军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12-0000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干〔2012〕4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12-01-21
发布日期:
2012-02-0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灵军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市水务局副局长。 该同志由国家水利部来我市挂职,挂职时间6个月,挂职期满职务自行免去,不另行文。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关于李灵军同志任职的通知
溧政干〔2012〕4号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灵军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市水务局副局长。
该同志由国家水利部来我市挂职,挂职时间6个月,挂职期满职务自行免去,不另行文。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