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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服务业先进单位的决定
索 引 号:
014109429/2012-00010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发〔2012〕4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
产生日期:
2012-01-17
发布日期:
2012-02-0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表彰2011年度全市服务业先进单位的决定
市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服务业先进单位的决定
溧政发〔20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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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011年,全市上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大力发展服务业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大战略任务来抓,服务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服务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授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化广电体育局、旅游局、溧城镇人民政府、天目湖镇人民政府、上兴镇人民政府、江苏苏浙皖边界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溧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2011年度溧阳市服务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全市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发展思路,努力促进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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