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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关于做好2012年度农村水利建设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09429/2012-0002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发〔2012〕17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
产生日期:
2012-01-17
发布日期:
2012-02-1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做好2012年度农村水利建设工作的意见
市政府关于做好2012年度农村水利建设工作的意见
溧政发〔201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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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确保我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水利现代化,根据省、常州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对2012年度农村水利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水利现代化的要求,大力推进以农田灌排设施为重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国家小型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推进小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病险涵闸除险、田间工程配套;实施中小河流治理,推进圩堤达标建设;深入开展塘坝达标和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建立河道轮浚整治制度,加强河道长效管护扩面增效,全力推进水利现代化步伐。
二、目标任务
全市计划完成农村水利建设土方400万方。疏浚村庄河塘657个,建设防渗渠道45.32公里,建设各类配套建筑物2000座,建设高标准农田6300亩,改造泵站55座,改造千亩以上圩进水涵44座,加固圩堤25公里,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10座,改造塘坝150座,完成茶亭河、大溪河整治,启动周城朱於河、梅渚河、戴埠河、竹箦河整治工程。
(一)加强项目引导,推进农田水利工程配套。
以中央财政小型农水重点县、专项工程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引导,大力实施农田水利配套工程,不断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
(二)加强圩区治理,提高农村防洪保安能力。
着力构建较为完善的农村防洪保安体系,逐步提高农村防灾减灾能力。一是大力开展农村泵站改造,确保“灌得上、排得出、降得下、能调控”。二是按照轻重缓急、因地制宜原则,启动实施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和圩堤达标建设规划,做到两兼顾、两促进。结合开发建设、区域调整、水系调整等情况合理联圩并圩,掀起新一轮圩堤达标建设的热潮。
(三)加强河道(河塘)疏浚整治,改善农村水环境。
一是根据《2011—2012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规划》继续实施农村河道(河塘)的疏浚整治工作,从沟通农村水系、提高引排能力、改善农村水质的要求出发,确保完成规划中的河道(河塘)疏浚整治。建立农村河道轮浚机制。二是着力强化河道长效管护扩面增效,扩大管护范围、提高管护质量、增加管护成效,巩固河道疏浚整治成果。
(四)加强水源工程建设,提高农村水资源保障。
一是加快10座小水库的除险加固,确保全面完成小水库除险加固任务。落实《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加强水库工程管护和水资源保护,组织水库管理单位创建省、市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二是推进标准塘坝建设,继续实施2—5万方塘坝达标建设,推进丘陵山区小塘坝改造建设。
(五)加强其他农水工作,服务农村发展。
一是认真做好农村水利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农田水利规划等规划的编制和上报工作。二是探索农村小型泵站长效管护工作机制,确保发挥小型泵站功能,维护建设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镇要切实加强对水利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确保人员、时间、精力、资金、项目、机械全面落实。要强化督查考核,围绕年度水利建设目标任务,将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的好坏纳入到对各级干部的考核内容之中,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做到定项目、定工程量、定标准质量、定完成时限、定责任人、定考核评比奖惩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督促,确保水利建设按时序推进。
(二)创新机制,加大投入。
水利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要担负起公益性工程投资主体的责任,加大财政投入。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农村水利建设的投入机制,利用“一事一议”和“民办公助”政策,积极引导和组织农户投工投劳投资进行农村水利建设。要大力倡导社会投资兴水,按照“谁受益、谁建设、谁经营、谁投资”的原则,运用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及管理。
(三)加强管理,确保质量。
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资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落实“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质监部门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效益的发挥。
(四)强化配合,形成合力。
继续实行市机关各部门挂钩镇区定圩定库包干责任制,加强对水利建设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并在物质上给予尽可能的帮助和支持,形成全市上下共同推进水利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溧阳市2012年度农村水利建设任务表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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