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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表彰2010-2011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09429/2012-00029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政发〔2012〕15号 发布机构:市政府
产生日期:2012-02-10 发布日期:2012-03-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表彰2010-2011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市政府关于表彰2010-2011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溧政发〔2012〕15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市政府关于表彰

2010-2011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2010—2011年度,全市各行政机关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的各项规定,依法行政理念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促进了我市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经研究决定,授予溧城镇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等12个单位“2010—2011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彭志红等12位同志“2010-2011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新的贡献。各镇、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强化工作措施,落实执法责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2010-2011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附:
 
2010-2011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溧城镇人民政府    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市公安局   
市烟草专卖局      市工商局             市城管局
市卫生局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安监局             市交通运输局
 
二、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彭志红  谢国忠  王国庆  马  洁  芮双美  夏小华
顾建荣  史正光  余  辉  姚轶蓝  余建中  刘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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