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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索 引 号:
014109429/2012-00038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发〔2012〕23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
产生日期:
2012-02-25
发布日期:
2012-03-1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表彰2011年度全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市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溧政发〔201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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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2011年,我市民政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保障民生、维护民权、落实民利”为重点,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对溧城镇人民政府等5个全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徐星频等8名民政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及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推进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1年度全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1年度全市
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名单
溧城镇人民政府
别桥镇人民政府
南渡镇人民政府
社渚镇人民政府
天目湖镇敬老院
二、先进个人名单
徐星频 溧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求松 戴埠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景茂松 别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史志忠 竹箦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和平 社渚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石才法 南渡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主任
滕秋国 别桥镇敬老院院长
谈国强 市殡仪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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