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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09429/2012-0006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办发〔2012〕45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12-03-30
发布日期:
2012-04-2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
溧政办发〔201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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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全面提高我市城乡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切实做好城乡和谐社区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党政主导、居民主体、共驻共建、整体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紧跟苏锡常,同步现代化”的目标定位,努力将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建设美好溧阳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切实做好和谐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水平。到2015年底,全市98%的城市社区、95%的农村社区达到省级和谐社区标准,其中2012年底力争70%的城乡社区达到常州市和谐社区标准。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组织建设。
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明确社区内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调解、治保和社会组织等的职责和管理制度,健全民主管理、民主协商、矛盾纠纷调处、共驻共建和社情民意反映机制。城乡社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覆盖率达100%。
(二)完善社区自治。
坚持党的领导、居民自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深入推进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建设,健全、规范社区自治制度,全面落实“三制”(参事制、双评制、票决制)机制,保障社区村(居)民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充分发挥群众在社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群众自治机制。
(三)强化社区服务。
合理布局和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完成便民服务大厅建设,推行社区扁平化管理,为居民提供“一站式”全程代理服务。
(四)维护社区稳定。
完善社区安全防范体系,健全群防群治网络,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实现社区治安状况良好、秩序井然、平安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五)美化社区环境。
强化社区环境整治,妥善处理社区内垃圾,整治人居环境,培养居民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公德意识,强化环保意识,实现社区干净整洁、绿化美化、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六)塑造社区文明。
营造浓郁的社区学习氛围,丰富文化生活,促进邻里诚信友爱,团结互助,家庭和睦幸福,培养居民知荣辱、爱家园的良好风尚,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养成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七)加快基础建设。
以“五有一责”为目标,进一步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不断完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软硬件设施建设,提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各镇、村(居)在对照《溧阳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标准细则》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将符合要求的村(居)以镇为单位统一扎口,向市民政局进行申报;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民政局对各镇上报的候选社区进行检查、考核,对符合和谐社区建设标准的社区,分别申报常州级和省级和谐社区。
创建和谐社区实行百分制,85分(含)以上的为溧阳市和谐社区,村(居)便民服务大厅建设不到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镇和市相关部门对创建和谐社区工作要高度重视,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保障。要以本意见作为城乡和谐社区组织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的依据和工作规范,每年组织创建和谐社区检查考核活动,实行分级负责和动态管理。要根据社区的不同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尤其注意抓好基础薄弱社区的整治和转化工作,从而推动社区建设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各镇、村(居)切实按照《溧阳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标准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切实组织做好和谐社区创建工作。
(二)严格标准。
各镇、村(居)要严格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提出具体的要求和措施,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搞好创建和谐社区的考核与评定工作。
(三)积极探索。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建设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大胆探索和实践,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高社区管理水平。
(四)注重实效。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社区建设基本原则,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使创建和谐社区活动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推动全市和谐社区建设的深入开展。
附件:溧阳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标准细则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溧阳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标准细则
项目
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自评
考核
社
区
组
织
健
全
22
分
1.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和党小组,社区内的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符合条件的按要求建立党组织;退休职工、流动人口、新型组织中的党员纳入社区党组织管理。(2分)
2.党组织在社区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居)委会依法自治,履行职责。(2分)
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建协调机构工作制度、党员联系户等制度健全,党员教育活动有声有色。(2分)
4.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突出。(2分)
5.按党建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对社区党组织以及党员进行评议考核;对党组织工作的满意率达85%以上,党员合格率达90%以上。(2分)
6.按期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按规定选举产生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村(居)委会成员达到法定指数;下设的调解、治保、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按规定组成。(2分)
7.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社区民主协商议事会等机构组织健全。(2分)
8.对村(居)委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规范化管理,健全考评和奖励办法;村(居)委会成员按规定参加培训,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科学文化知识。(2分)
9.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社区民主协商议事会,沟通情况,对社区内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等工作提出建议。(2分)
10.村(居)民积极参加社区活动,参与率达80%以上;社区内各单位、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共建事项的讨论和决定,并认真履行其社区共建的义务。(2分)
11.社区档案管理规范,各项活动分类记录,保存完整。(2分)
村
(居)
民
自
治
规
范
14
分
1.以村(居)民自治章程为主要内容,以“三制”(即参事制、票决制、双评制)建设为主要推手的各项民主制度健全完善,决策、议事、监督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规范。(2分)
2.按规定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村民代表会议。(2分)
3.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实行民主管理,并按要求公开,接受村(居)民监督。(2分)
4.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履行职责,党务、村(居)务、财务按规定公开,重大事项及时公开。(2分)
5.村(居)委会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落实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决策事项,组织村(居)民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活动,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居)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达98%以上。(2分)
6.落实民主评议制度,每年组织村(居)民代表对村(居)委会成员及村(居)委会工作进行民主评议。(2分)
7.建立民主议事日,设立民意箱,村(居)民反应正当诉求渠道畅通,能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意见和利益诉求,村(居)民满意率达90%以上。(2分)
社
区
服
务
完
善
16
分
1.充分调动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复员军人和热心社区建设者的积极性,并结合本社区实际成立社会互助救助协会、卫生环境监督站、民间纠纷调解站、计划生育服务站、文体活动联络站和经济发展服务站等。(2分)
2.社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覆盖率达100%。推行扁平化管理,建立科学、高效、灵活的服务管理模式。(2分)
3.便民服务大厅和社区综合服务站工作制度以及其它有关制度完善健全,积极为村(居)民提供生活服务、文化服务、政务服务,对村(居)民申办事项实行全程免费代理服务,村(居)民对社区服务的满意率达90%以上。(2分)
4.村(居)民有读书、阅报、娱乐、交流场所,文体设施和场地作用发挥好,适时开展文体、联欢等寓教于乐活动。(2分)
5.开展面向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和贫困群体的服务,经常组织村(居)民开展互助互济活动。(2分)
6.实行定期入户走访制度,做到走访有记录,活动有计划,情况有反馈,村(居)民满意率达90%以上。(2分)
7.注重培育发展公益性、服务性社区民间组织,为村(居)民提供各种形式的服务,有条件的社区成立各类协会组织。城市社区志愿者注册率占居民人口15%以上,农村占10%以上。(2分)
8.建立社区内失业人员和新增劳动力的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及时提供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积极为村(居)民、流动人口提供文化、教育、医疗和生殖健康等服务,积极指导村(居)民参加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0%以上。(2分)
社
区
治
安
良
好
14
分
1.设立社区警务室(调解室),有一支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治安联防队伍。(2分)
2.建立健全治保、帮教、调解、法律服务等群众组织;加强矛盾排查、处理工作,做好社区矫正、禁毒、消防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扶等工作,落实流动人口登记管理等各项措施。(2分)
3.社区内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村(居)民对社区治安满意率达85%以上。(2分)
4.开展普法宣传法制教育,形成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风尚,村(居)民既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又能够依法按章履行义务。(2分)
5.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困难村(居)民提供法律援助。(2分)
6.维护老年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无家庭暴力投诉,无虐待、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2分)
7.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平安社区、民主法治社区创建达标,村(居)民治安安全感达90%以上。(2分)
环
境
优
美
整
洁
8
分
1.社区内绿化、垃圾分类、污水处理、能源利用等符合环保要求,村(居)民普遍具有较强的公德意识、环保意识,人人养成节约、环保、卫生的良好习惯。(2分)
2.社区内无违章建筑,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商业网点管理有序,各种垃圾处理符合卫生管理要求,无卫生死角;公共环卫设施齐全完好。(2分)
3.社区绿化达到规划要求,维护率达95%以上。(2分)
4.村(居)民通行顺畅,集镇街、巷、庭院、室外健身场等公共场所管理井然有序,农村主要干道实现硬化、绿化、亮化,无“三大堆”现象。(2分)
民
风
纯
朴
祥
和
文
明
14
分
1.结合创建精神文明村(社区)活动,充分利用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宣传栏、健身场所等基础设施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2分)
2.建立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文体活动骨干队伍,不断推出群众喜闻乐见、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文体活动。(2分)
3.整合文化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表演、风采展示、体育比赛、科普宣传等活动;每年至少组织4次社区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村(居)民业余文化生活,增进村(居)民的情感交流,共建和谐社区。(2分)
4.形成维护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风尚,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2分)
5.大力加强村(居)民教育工作,积极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风尚和科学文明的婚育观念,不断提高村(居)民的道德素养。(2分)
6.开展社区文明礼仪活动,大力弘扬邻里互助情、公婆体贴情、父母养育情等风尚。(2分)
7.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学习型村(居)民、五好家庭和文明户等活动,把社区建设成为村(居)民终身学习、提高素质的课堂。(2分)
硬
件
设
施
齐
全
12
分
1.原则上便民服务大厅面积在40?以上(设立计生、民政、合作医疗、养老保险、党员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建房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受理项目),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配备电脑、电话、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施。(6分)
2.有多功能会议室、文化活动室、卫生服务站、图书阅览室、调解室、市民学校、宣传栏、村(居)务公开栏。(2分)
3.有供村(居)民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小广场、篮球场,并配有健身器材。社区文化活动室覆盖率达100%,图书室藏书1000册以上。(2分)
4.建立统一的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社区信息化覆盖率达100%。(2分)
备注:1.满分为100分,得分85分(含)以上为溧阳市和谐社区。
2.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村(居)便民服务大厅建设不到位的均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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