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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溧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12-0009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办发〔2012〕72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12-05-12
发布日期:
2012-06-0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溧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溧政办发〔2012〕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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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溧阳市
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溧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十二日
溧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机制,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导则(试行)》(建城〔2009〕119号)和《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理顺城市管理部门职责,有效整合和充分运用城市信息资源,建立政府监督指挥、部门协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各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相互配合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城市的要求,依托先进技术手段,再造城市管理流程,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实现城市管理由滞后向实时、由粗放到精确、由低效到高效、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逐步建立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沟通快捷、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和监督长效机制。
三、实施范围
(一)对象范围
凡涉及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城市河道、静态交通和侵占道路等城市管理要素,以及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运行问题均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实施统筹监管。
(二)地域范围
溧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工程建设拟分三期。第一期为老城区,具体范围为:南至宁杭高速公路、西至241省道、东至东环路、北至239省道,计38.4平方公里;第二期为109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第三期覆盖至各镇(区)。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2月——2012年9月)
工作内容:编制工作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核;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建立“数字城管”筹建工作组;落实启动资金和办公用房,与项目承建单位签订建设合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实施方案;“数字城管”项目立项、评审、审批、招投标;组建溧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确定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开展万米单元网格划分,开展城市管理部件、事件普查和数据建库等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2年9月——2012年12月)
工作内容:制定各类操作标准、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硬件产品采购、安装;软件设计、开发、测试;无线监管数据采集设备建设、软硬件网络环境建设、监督指挥中心建设、应用系统建设等;管理人员、平台操作员、城市管理监督员队伍组建和人员培训;系统试运行。
(三)完善验收阶段(2012年12月——2013年7月)
工作内容:完善管理流程和运作机制;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对信息系统进行完善和必要的扩充修改;系统验收、上线运行。
四、建设和运行模式
(一)建设模式。
采用BT形式确定项目建设单位。由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的总体技术方案,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及建设资金的筹措,项目建成并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验收合格后,市政府分六年进行回购,回购完成后项目产权全部移交市政府所有。
(二)运行模式。
根据我市城市规模和城管现状,采用“一级监督、两级指挥、三级考评(处置)”的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模式。工作流程分七个工作环节:信息上报(发现问题,信息来源有监督员巡查发现、市长热线、市长信箱、民生聚焦、12319城管热线和市民网上投诉等)、案卷建立(受理和立案)、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查结案和综合评价。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是我市实施城市管理现代化的一项重大举措,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该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1.成立溧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项目重大事项的决定,确定数字城管体制机制的建设,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协调项目各相关单位的协作关系,决定项目组成员的调整,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宏观监督和指导。
2.组建溧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研究拟定城市管理监督与评价办法,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监督考评体系,对城市管理状况及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评价;负责城市管理各类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对各类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分类、分解,确定处置的责任单位,及时指挥、派遣和协调;负责领导和管理市区城市管理监督员和坐席员队伍,负责城市管理监督员和坐席员的配置、招聘、培训、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建立城市管理工作电子台账;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注重协调,密切配合。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涉及多项技术、多个部门,各相关部门要顾全大局,积极配合,为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提供技术、财力、人力和政策支持;要强化资源整合,凡政府投资开发建设的信息资源在政府部门之间无偿共享,避免重复投资。
(三)严格监督,确保质量。在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的每一个环节,特别是工程招标和审批、建设过程中,要主动接受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对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有关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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