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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持证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29/2012-00111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政办发〔2012〕81号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2012-06-24 发布日期:2012-07-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加强持证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持证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工作的意见
溧政办发〔2012〕81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意见》(溧委发〔2011〕65号)及江苏省农业基本现代化指标持证农业劳动力需占农业劳动力35%的要求,结合我市现状,特提出持证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全面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按照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要求,全面实施现代农业人才培养工程,深入开展各类农民培训,加快培育、发展现代职业农民。通过培训、考试、鉴定,2012年、2013年分别有14000人和13000人取得“现代农业职业技能证书”,确保达到农业现代化对农业劳动力持证率35%的要求。

    二、培训对象与工作内容

    我市农业劳动力持证培训对象主要包括职业高中涉农专业学生,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农业园区、农业基地、农业企业的员工,农民经纪人、农业服务人员以及一般农民等,年龄一般在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采取能力模块结构培训模式,实行集中学习、生产实践、考试考核、鉴定发证的培训方式,培训工作市镇结合,以镇为主,办班前7天申请省农委考试、鉴定。具体要求是:集中学习授课时间不少于24学时,生产实践时间不少于30学时,统一进行考试考核,申请省、市监考、鉴定,发放现代农业职业技能证。各镇要按照要求,建立台账资料:(1)镇级培训实施方案;(2)具体培训计划;(3)学员登记表;(4)培训通知(含具体培训教学课程安排);(5)培训签到;(6)考试试卷及成绩;(7)培训和考试鉴定的现场照片;(8)培训资料(文字教材、影像资料);(9)全年培训总结及每期培训班培训小结;(10)学员跟踪指导访问卡;(11)发放证书的汇总表(需标明证书编号);(12)根据省农委的要求,需要学员填写的一系列表格等。台账资料按培训专业,每个培训班建立一册。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农林、人社、教育、供销、妇联等单位组成的市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工作班子。各镇设置相应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持证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工作。要加大宣传,制定措施,调动农民参加技能培训和鉴定的积极性。

    (二)加大投入。加大持证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工作投入,以保证培训到位。按照每人500元标准,市镇二级承担,市承担330元,镇承担170元。

    (三)明确职责。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镇要在市农业现代化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好实施方案,确定培训对象、时间、专业,聘请教师,组织考试、考核、鉴定,填好各类表格,按台账资料要求建好档案,并及时做好培训小结和年度总结,接受上级监督检查,确保按时完成。

    (四)强化考核。建立持证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工作激励、监督、考核机制。一是实行月报制。各镇要在每月25日前向市农业现代化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持证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工作报表、培训班小结等。二是监督检查。市农业现代化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查,及时通报相关情况。三是加强考核。持证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工作要列入各镇目标管理考核,持证农业劳动力占农业劳动力的比例2012年达到21%得基本分,增减比例相应加减分数,完成省农业现代化指标的再加分。四是明确奖罚。对完成目标任务且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取消相关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1.溧阳市持证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任务分解表

    2.溧阳市持证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工作投入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溧阳市持证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任务分解表

镇  名

2012年

2013年

培训发证总数

培训

人次

发证

人数

培训

人次

发证

人数

培训总

人次

发证

总人数

溧  城

4940

1700

4940

1630

9880

3330

埭  头

1380

500

1380

420

2760

920

上  黄

1700

600

1700

520

3400

1120

戴  埠

3460

1200

3460

1130

6920

2330

天目湖

4260

1500

4260

1370

8520

2870

别  桥

4620

1600

4620

1530

9240

3130

上  兴

5720

2000

5720

1870

11440

3870

竹  箦

3400

1200

3400

1080

6800

2280

南  渡

3580

1300

3580

1130

7160

2430

社  渚

6940

2400

6940

2320

13880

4720

合  计

40000

14000

40000

13000

80000

27000


附件2:

溧阳市持证农业劳动力培训发证工作投入表

项      目

资金(元/人)

备  注

1

资料(材料)费

80

2

命题、印刷试卷、阅卷费

50

3

考评员考评、督查员督察费

80

4

教师讲课、考官交通、误餐费

40

5

学员拍照、办理证书费

80

6

小计

330

市财政承担

7

学员伙食费

30

8

学员交通费

20

9

相关办公费、差旅费

30

10

教室、场地租用费

15

11

原材料、能源消耗、设备折旧费

40

12

刊登鉴定公告、组织报名、资料审查等费用

20

13

其它费用

15

14

小计

170

镇财政承担

15

合计

500

注:按每期培训班100人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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