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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安全可靠、方便快捷、保障有力”的要求,建立政府主导、学校组织、公交主体、镇村配合、协会补充、部门监管的公交服务学生安全上下学工作机制,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防控体系,及时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为学生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接送服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要求,从2012年9月1日开始全面推行公交服务学生安全上下学工作模式,凡已通公交的行政村,全面实行公交服务学生安全上下学,到“十二五”期末,实现上下学有接送需求的学生公交服务全覆盖。在公交服务学生安全上下学未实现全覆盖前的过渡期内,原接送模式作为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的补充。
2012年,实现公交服务学生安全上下学行政村全覆盖,确保50%以上有接送需求的学生享受到公交服务,力争达到60%。
2013年,逐步向有条件的自然村延伸,确保70%以上有接送需求的学生享受到公交服务,力争达到80%。
2014年,进一步向有条件的自然村延伸,确保80%以上有接送需求的学生享受到公交服务,力争达到90%。
2015年,在道路达到通行安全的前提下,确保所有有接送需求的学生都能享受公交服务。
三、工作重点
(一)科学布点。市教育局、交通运输局要会同各镇按照“安全、就近、便利”的原则,根据学生居住分布情况,通过合理布局行车路线,科学设定公交站点,尽可能多地将公交线路沿2公里半径内的学生纳入接送范围。各中小学校门口必须设置公交停靠点,镇村要提供相对宽敞的车辆停靠场地和候车设施,并增设部分上下车停靠点。
(二)科学调度。坚持学生优先的原则,公交公司要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期,科学调度车辆,加密公交班次,并优先保障学生乘车,缩短学生候车时间,保障学生按时上下学。根据实际需要,经相关部门审核,可适当增加公交车辆。
(三)加快道路建设。继续大力实施农村交通提升工程,各镇要会同交通部门进一步完善农村路网,用2—3年时间,使全市镇村主要路网基本达到公交通行标准。
(四)优化服务。完善学生上下学全程跟踪管理制度,按照定人、定时、定车、定点的要求,从学生乘车上学到乘车放学落实专人负责,做到“一环扣一环,环环有人管”。公交公司要加强学生乘车途中的安全管理;学校负责从校内到校门口公交站点学生安全乘车的组织管理工作;家长负责从家到公交站点的接送安全,村组负责公交站点学生上下车的组织管理。要切实减轻学生上下学乘车负担,学生乘坐公交上下学票价统一确定为1元/人/次,同时,推进公交优惠年卡,对办理年卡的学生给予优惠。
(五)规范管理。一是加强公交营运车辆的管理,公交车辆安全性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要加强车辆日常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对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严格驾驶员资质认定,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准驾资质,加强驾驶管理,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杜绝超载、拼车、超速行驶等现象。二是加强道路安全管理。给予接送学生车辆优先便利通行的权力,将“公交优先、礼让校车”的要求纳入对全市驾驶员的入职培训。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要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问题的治理,对学生上下学重点时段和路段,实行重载车辆临时交通管制。市交通运输局要会同各镇加强对学生接送线路道路的维护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三是加强协会化管理车辆的管理。严格车辆和驾驶员准入条件,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坚决淘汰7座以下车辆,每年对车辆进行不少于2次的安全检测。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驾驶员培训,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坚决杜绝超载、超速现象。四是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要严厉打击“黑车”营运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学生安全接送工作,事关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镇、市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学生安全接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以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推进此项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完善政策、强化保障。市财政要加大对学生安全接送工作的投入力度。一是购置公交车补贴,对因学生接送需要添置的公交车,按原公交车购置政策给予补贴;二是运行成本补贴,对因接送学生增加的运行成本,按镇村公交补贴政策,经审计后由市财政给予补贴;三是乡镇道路建设补贴,对提升镇村道路,达到公交通行标准的,按《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前期工作及绿色交通通道建设的通知》(溧政发〔2011〕124号)文件给予补贴。
(三)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公交服务学生上下学工作是政府为民的实事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镇、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把这一民生工程办实、办好。
各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内的学生安全接送工作负总责,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学生安全接送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做好接送线路的维护管养、隐患整改;要充分发挥村组作用,做好公交服务学生上下学的宣传发动和接送点学生上下车的组织管理工作。
市教育局及学校要做好接送学生的人数统计,安全教育,放学的乘车组织与管理,配合交通、公安部门做好学生接送车辆的管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要牵头做好公交服务学生上下学车辆运行管理工作,根据行业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公交公司的业务指导;做好接送线路的维护管养、隐患整改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
市公安局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教育培训、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及超载超速的监督管理;加强学生接送线路的交通道路安全管理,依法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整治和打击。
市财政局要加大对学生安全接送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及时拨付相关补贴资金。
市审计局要加强对公交服务学生运行资金使用情况的年度审计。
市安监局要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要发动村组大力宣传公交服务学生接送工作,要做过细的思想工作,动员广大家长和学生乘坐公交车上下学。市教育局要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对学生及家长开展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为主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学生和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营造自觉抵制乘坐不符合学生安全接送要求的车辆。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