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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溧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10日
2012年溧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
为加快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全市人民粮食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意见》(溧委发〔2011〕65号)和《溧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0-2020年》,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要求,以提高防洪抗灾能力、供水保障能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水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高起点实施“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总体目标
2012年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9.5万亩,其中国家、省、常州市资金建设面积6.5万亩。到2013年,实现高标准农田覆盖率61%以上。
三、建设标准
建设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灌排设施配套、土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林网健全、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较高的农业生产田块。
(一)灌排设施配套。灌溉设计保证率90%以上。日降雨150-200毫米,雨后1天排出积水。控制农田地下水位埋深在田面0.8米以下。灌排工程配套率和完好率90%以上。
(二)农田平整肥沃。条田面积平原地区200亩以上,丘陵地区100亩以上。耕层厚度大于20厘米,土壤有机质含量每公斤20克以上。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要求。
(三)田间道路畅通。机耕路与乡村公路相连接,路面净宽不少于3米,高出田面0.3-0.5米,主要路段硬质化;生产道净宽不少于2米,高出田面0.2-0.4米。
(四)农田林网健全。沟渠路设置防护林带,干支渠和机耕道两侧配置2行林带,农渠配置1行林带,达到一级农田林网(每格200亩)建设标准。
(五)生产方式先进。平原地区农业机械综合作业率不低于80%,丘陵地区不低于60%。农作物优良品种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六)产出效益较高。种植粮食田块年亩产1000公斤以上,种植其他作物田块每亩纯收入3000元以上。
四、建设内容
(一)建设地点。201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围绕国道、省道、县乡公路展开,重点建设四片六线。
四片:溧城镇八字桥村—埭头镇前六村等区域;天目湖镇天目湖村、南钱村等区域;别桥镇北山村、合星村等区域;南渡镇联盟村、旧县村等区域。
六线:104国道;239省道;241省道;溧横线;社渚—汤桥公路;上上线(后周—竹箦段)等六条公路沿线。安排集中建设,使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由点串成线,小片变大片,由公路沿线向纵深梯度推进。
(二)建设内容。新建砂石机耕路40千米;新建干渠和斗渠衬砌8千米、农渠衬砌60千米;农沟清淤110千米;新建干(斗)渠机耕桥20座、田间装配式机耕桥100座、田间装配式人行桥200座;新建渠道节制闸60座、田间放水口10000座。
(三)任务分解。2012年溧阳市级财政建设高标准农田3万亩。其中:溧城镇2000亩;天目湖镇2000亩;埭头镇3000亩;上黄镇1000亩;戴埠镇2000亩;别桥镇5000亩;竹箦镇2000亩;上兴镇3000亩;南渡镇4000亩;社渚镇6000亩。
五、资金筹措
参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投资标准,亩投资总额控制在800元,合计投入资金2400万元,市镇财政对半承担。
六、工作要求
(一)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为各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造价。田间工程造价,参照《关于对全市2010年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的批复》(常农开发〔2010〕2号、常财农〔2010〕7号)执行。如无参照的工程造价,则参照新的《江苏省大中型灌溉工程概算编制办法》编制工程概算。
(三)管理模式。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标制和监理制“四制”管理模式,提高成效,确保质量。建设单位须有专人定驻工程施工现场,会同监理人员全程监管工程质量。每道工序结束后,监理人员要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字后,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四)资金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市(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根据《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县级报账操作规程》(苏财农发〔2004〕59号)和《常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常财农〔2011〕15号)规定,按照项目合同预算和项目进度进行报账拨付。
(五)验收办法。高标准农田项目验收工作,按照《江苏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农财农发〔2006〕39号)规定执行。
七、时间安排
(一)申报阶段。2012年9月20日前,完成项目申报。按照“统一设计标准、资源集中共享、项目分别设计”原则,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项目设计要充分听取项目区群众意见,既要科学设计,又要结合实际,尊重民意,科学合理实用。
(二)设计评审阶段。2012年9月21日—30日,完成项目设计评审。
(三)招投标阶段。2012年10月1日—10月31日,完成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实行招投标,不得转包,杜绝部门、镇、村指定施工队伍。
(四)施工管理阶段。2012年1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完成田间工程施工。
(五)竣工验收阶段。2013年1月1日—4月30日,由市发改、财政、农林、水利、审计、监察等部门,严格按照项目招投标的施工内容,逐项把关,实地丈量,准确核算,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林局,负责日常工作。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快工作推进。
(二)拓宽投入渠道。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积极争取社会资金投入。项目镇要优先从财政预算中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与管理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强化示范带动。重点围绕国道、省道、县乡公路等交通主干道展开。要采取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的形式,优先改造水土资源条件好、开发潜力大、配套能力强、农民积极性高的地区,打造一批精品示范工程,加强示范带动效应。
(四)推进科技创新。要与粮食高产增效创建活动相结合,积极推广新品种、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秸秆全量还田技术、病虫草害综防技术,大力提倡施用商品有机肥和种植冬绿肥。
(五)加强监督检查。加强督查,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总结经验,定期开展项目实施绩效评估,确保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质量。同时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理办法,做好项目验收和建后管护工作,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附件:溧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溧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夏国浩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高 洁 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蒋进章 市农林局局长
成 员:管华松 市委农工办副主任
杨志才 市发改委副主任
叶文武 市监察局副局长
陈旭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潘志荣 市水利(水务)局总工程师
朱荣屏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狄春源 市审计局副局长
史立峰 国家统计局溧阳调查队副队长
江 涛 溧城镇党委副书记
高荣平 天目湖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副书记
刘宇舟 埭头镇副镇长
王亦愚 上黄镇副镇长
张求松 戴埠镇副镇长
史志伟 别桥镇人大主席
黄玉明 竹箦镇副镇长
姜新建 上兴镇党委副书记
陈锦宝 南渡镇副镇长
刘永山 社渚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林局,由蒋进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爱华同志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