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维护我市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电〔2010〕2号)和省、常州市相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溧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卫中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赵 明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金融办主任
强建方 市委督查室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冯晓兴 市人民银行行长
李永芳 市委610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仲顺 常州银监分局溧阳办事处主任
成 员:温建美 市法院副院长
魏复宏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朱红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外宣办主任
万炳松 市综治办副主任
黄晓军 市信访局副局长
叶文武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杨志才 市发改委副主任
狄洪平 市住建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沈荣新 市经信局副局长
朱国法 市维稳办副主任
芮鸿伟 市民政局副局长
黄亚红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胡亚津 市农林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焦德龙 市商务局副局长
赵国新 溧阳广播电视台纪委书记
沈健清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吕万荣 市工商局副局长
包国平 市金融办副主任
刘双东 人行溧阳市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由赵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在上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国家处置非法集资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二)研究制定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政策措施,研究确定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研究决定重大案件的处置工作;
(三)根据相关单位请求,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对非法集资调查取证、性质认定、维护稳定等处置工作;
(四)督促和指导各镇(区)政府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五)办理上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市金融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人行溧阳市支行、常州银监分局溧阳办事处:负责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非法集资案件的监测、调查、认定和处置;配合市有关部门对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定性和处置。
(三)市公安局:受理非法集资案件的举报,及时依法立案侦查,依法查询、冻结、扣押和处置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保护群众利益;负责非法集资涉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四)市监察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市法院、检察院:负责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起诉、审判等工作。
(六)市委宣传部、溧阳广播电视台:负责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七)市综治办:指导和协调非法集资重大案件查处工作,并将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
(八)市信访局、维稳办:负责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的接待群众上访、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九)市财政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和查处工作,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十)市工商局:受理相关投诉举报,依法认定非法集资活动的性质并进行查处。
(十一)市法制办:负责市内涉及非法集资处置相关政策规定的起草、审核及法律咨询等工作。
(十二)市经信局、民政局、住建委、农林局、商务局:负责相关领域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工作,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性质的认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和善后等工作。
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