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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12-0005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12-03-27
发布日期:
2012-04-0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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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2
年
3
月
27
日)
各位代表:
现将溧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围绕促进和改善政府工作,共提出议案39件,建议、批评、意见67件;会后代表又另行提出建议、批评、意见2件。39件议案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并经大会主席团通过,均作为建议、批评、意见办理。108件建议、批评、意见共涉及36个承办单位,其中交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有关镇(区)办理的有105件,由市人大常委会转请其他部门办理的有3件。自2011年3月24日交办工作会议以来,在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承办单位尽心尽责、求真务实,所有建议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办结率达100%,满意、基本满意率达100%。
二、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建立和实施覆盖城乡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议案办理的进展情况
2011年,我市已建立了覆盖城乡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一是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如期发放。截至2011年底,我市享受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86244人,发放标准为60元/人·月,当年发放补贴5723.77万元,累计发放1.76亿元,所需资金全额由财政承担。二是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顺利。在2010年8月基本实现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2011年将工作重点转到续缴保险费上。围绕目标任务,市政府多次召开居民养老保险推进会;各镇区、各部门强化领导,狠抓落实,真正做到工作早布置、任务早分解、责任早明确、措施早细化,全市上下思想统一,全力推进。市相关部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对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让老百姓知晓这是政府为民办实事、切实改善老百姓生活水平的一项好政策,提高了居民缴费的自觉性。截至2011年底,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完成参保缴费人数15.4万人,收缴率106.2%,当年收缴个人保费1.5亿元,提前5个月完成常州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目前参保后到龄享受养老金人数17825人,当年累计已发放养老金2997.56万元。
三、108件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情况
(一)提出问题得到解决和基本解决的有
57
件,占办理总数的
52.8%
工业园区载体建设是适应新一轮区域竞争,实现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近年来,我市园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逐步形成了“两区五园”的总体格局。代表们高度关注我市园区载体建设,提出了“关于加大工业园区发展的支持”的建议。根据代表建议,为更好地适应当前新的发展形势,集中资源建设工业经济发展大载体,2011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举全市之力建设经济开发区,并于2011年8月底召开了全市开发区建设推进大会,在以往已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溧阳经济开发区加快发展的十二条政策意见》、《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十条政策意见》、《市政府关于建立镇区招商引资项目共享机制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基础上,整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经济开发区发展的意见》,将别桥北山工业园、上兴工业园、南渡新材料工业园统一纳入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范围,明确经济开发区“一区三园”发展新格局;编制完成了经济开发区空间布局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推动“一区三园”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同时,建立健全区镇共建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区镇共建园区的意见》,鼓励各镇在园区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方面与经济开发区共建共享,引导重大项目向经济开发区集聚;今后其他镇区工业集中区的发展主要依靠盘活存量土地和建设标准厂房;并决定自2012年起,将区镇共建工作纳入镇区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随着工业经济快速增长,我市形成了一批规模产业,具备了一定的竞争力,但产业结构偏重的问题较为突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任务很重。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关于“企业转型升级给予补贴补助” 的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溧委发〔2010〕63号)。《意见》分“加大财政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增强创新能力、发展新型工业、发展特色农业、发展现代服务业”五大类18条具体激励政策,其中支持企业转型升级的有:鼓励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要求,且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工业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市级有关行政性收费给予减免,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要求,且当年完成先进设备投资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项目,按设备投资额1%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鼓励新兴产业发展,建立科技创新经济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将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设备补助等方式扶持新兴产业以及其他重大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鼓励企业节能降耗,对当年完成年节能项目的,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二)已列入规划,并积极创造条件,接续办理的有
45
件,占总数的
41.7%
关于“尽快建设东环路”的建议。近年来,我市加大投入,加快市政、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实施了平陵西路、昆仑路、南环路、南大街、平陵中路、东大街等一大批市政道路建设改造工程和104国道、239省道、241省道等重大交通建设改造工程,西环路正抓紧建设,城区路网结构日趋完善,城市东西向主干道已初步形成,但南北向主干道仅有241省道和昆仑路。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已主动委托专业设计单位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了东环路设计方案,同时积极主动与省、常州市交通部门联系,努力将这条道路列入上级补助项目,以减轻我市资金压力。目前,该工程项目已通过省发改委立项并已进入工可审查程序。
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对于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有着十分重要意义。自1998年以来,我市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规划建设了15个公益性公墓,但由于监管不力等诸多原因,15个公益性公墓大多变相改为经营性公墓,收费相对较高,导致骨灰进公墓较少,农村乱埋乱葬现象依然严重,代表们提出了“对乱葬坟墓实施长效管理”的建议。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实施殡葬改革”列为2011年市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之一,主要工作目标:一是对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等九类对象基本丧葬服务费实行补贴;二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整治农村乱埋乱葬现象,启动市、镇骨灰堂建设。根据《关于对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基本丧葬服务费实行补贴的通知》(溧政办发〔2010〕166号),截至2011年底,全市已经对273人进行了补贴,补贴金额33.7万元。为全面摸清我市重点区域散葬坟墓及集葬地坟墓的底数,科学制定全市殡葬改革相关政策,合理确定镇级公益性生态安葬区的建设数量和规模,市民政局在2011年年初对各镇 “三区三道两边”的散葬坟墓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再次组织了各镇对“四区三道”范围内的坟墓进行统计,为下一步制定殡葬改革工作计划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目前,市级骨灰堂征名、选址工作已经完成;规划建筑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并经市四套班子领导审核同意;相关的土地征用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工作正在展开;有关报批手续正在办理中。别桥镇镇级生态安葬区已经建成,上黄镇骨灰堂建设基本完成。
(三)因客观因素不能解决和需作解释的
6
件,占总数的
5.5%
关于“居民养老、新型医疗、粮食直补等实行‘一卡通’”的建议,目前暂不具备条件执行。由于新农保和粮食直补在发放对象、时间和标准等方面相对固定,但新农合的支付对象、时间、地点和金额都需根据居民生病的实际情况对照政策确定,并且目前居住在农村的群众大多年老体弱,缺乏银行卡的使用常识和防范银行卡风险的技能,故实行“一卡通”的时机还不成熟。
关于“变动108客运车线路”的建议。一方面108客运线路里程相对较远,行驶时间较长,如绕道行驶,将延误大部分乘客的时间;另一方面建议绕道路段的路面相对狭窄,不适合108路这样大型公交车通行。因此,108客运车暂不具备变动线路的条件。
四、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2011年3月24日,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联合召开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工作会议,对做好2011年办理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市政府对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要求由市政府办公室承办的部分重要建议由分管市长牵头办理,并在向市人大汇报、向市政协通报2011年上半年政府工作情况时,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专题汇报。各承办单位按照市政府的部署,普遍落实了“一把手”负责制,把建议办理工作摆上了应有的位置。特别是市住建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公安局等办理任务较重的部门,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办理工作,亲自办理重要的建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并层层明确了办理责任,落实了具体承办人员,规定了办理时限,提供了应有的工作条件,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办理程序,注重沟通交流。
通过多年办理工作的积累和探索,各承办单位都形成了“办前沟通,了解代表意图;办中走访,完善办理意见;见面答复,确保代表满意;办后汇报,通报落实情况”一整套规范的办理程序以及行之有效的沟通机制。建议办理工作做到了不调研不答复,不与代表见面不答复,提高了建议的办理质量和代表的满意率。2011年,市交运、规划等部分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结束后,邀请代表进行集体座谈,通报单位工作情况和建议办理成效,征求对部门工作及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进了与代表之间的沟通联系。
(三)注重深入调研,务求办理实效。
农村公路建设、扩大城乡公交覆盖范围是代表关注的热点。市交运局在办理此类建议前,始终坚持先实地考察,再研究答复,对能解决的立即予以解决;对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解决的,主动做好解释工作,取得了代表的理解,得到了代表的认可,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赢得了代表的满意。市住建委在办理“解决工业企业职工宿舍问题”的建议时,结合上级要求,对全市需政府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进行了全面调查,并会同市规划、国土、财政等部门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及时提交市政府研究决策。2011年5月17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出台了《市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溧政发〔2011〕57号)、《市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溧政发〔2011〕59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 “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的通知》(溧政发〔2011〕60号)等一系列文件。相关文件明确,通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来有效解决企业职工宿舍问题,2011年完成了800套(间)公租房建设。对此,代表表示十分满意。
(四)强化督查督办,狠抓推进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经认真研究确定了8件建议为2011年主任重点督办建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实地调研并督促、指导办理工作,各承办部门认真办理,保证了重点建议的落实。市人大代表人事工委会同市政府办公室采取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督办相结合,电话督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了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在督办过程中,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答复不明确、格式不规范、落实不彻底、代表不满意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改进措施。对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问题,组织开展再办理活动,及时实施跟踪督查,确保办理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和全体人大代表的监督、支持下,2011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已较好地完成。通过对建议的办理,解决了一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难点、热点问题,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了全市中心工作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办理工作距离人大代表的期望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办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仍有个别单位对办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落实措施还不够具体;个别承办单位时效观念较差,办理工作拖拉,与代表的沟通不够主动;部门之间的协作意识还有待加强,主办与协办单位之间配合还不够默契。针对上述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一是
注重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办理建议是政府依法接受监督、有效改进工作的重要渠道的理念。
二是
注重进一步倡导办实事,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要求各承办部门对建议中提出的问题,深入研究,认真办理,努力在建议的落实上
下工夫
。
三是
注重进一步拓宽同代表联系的渠道,广泛听取代表意见,积极推行现场办理、联合办理、上门走访、公开答复等各种办理方式。
四是
注重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办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是
注重进一步加强跟踪督办。对于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问题,实行定期跟踪督办,切实做好代表建议再答复工作,确保代表建议真正落到实处。
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是倾听民声、采纳民意、集中民智、落实民愿的有效途径,也是政府及其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市政府将继续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摆上位置,作为政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具体体现,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同时,结合建议的办理,注重从中分析和发现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举一反三,通过解决一个问题,促进一个方面的工作,扩大办理效果,努力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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