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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2013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防止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让广大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春节期间是食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事故易发的敏感阶段,保障食品安全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各村(居)、相关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要有针对性地制定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员,严防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提高环节监管整体工作水平。
各村(居)、各监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围绕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积极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粮油、肉制品、乳制品、畜禽产品、水产品、酒类、饮料、水果、蔬菜、保健食品、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管。要以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及旅游景点周边的小商店、小食品店为重点,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巡查、督查,严格落实食品流通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案件的排查和大要案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制作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涉及危害人身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餐饮消费监管,防止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集体活动较多,是各类食品安全事故诱发因素增多的关键时期。各村(居)、各相关监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域内餐饮服务消费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检查工作,要加强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农家乐、小餐馆等场所的日常巡查,重点检查宾馆饭店及各类餐饮经营单位现场卫生状况、人员健康状况,以及食品及食品原料查验进货、索证索票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不符有关规定的,要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依法进行处理。对流动性大、一次性用餐人数较多的饭店及大型餐饮单位,要提前介入,重点防控,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档、不松懈,防止监管空白。
四、切实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
一是重点加强对基本药物及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二是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监管力度,继续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特殊药品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挂靠经营”、“走票”等严重扰乱药品经营秩序的行为,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限购等各项规定。三是加大镇、村(居)医疗机构药械使用质量的检查力度,着重督促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特别是要加强特殊药品的监管,确保不发生流弊。四是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力度,重点对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的辅助降血糖、减肥等保健食品及美白祛斑、染发、彩妆类等化妆品的检查;对保化经营企业的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记录台账、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行为,依法依职能及时进行查处。
五、加强舆情监测,做好应急值守。
各村(居)、各监管部门要加强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的舆情监测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明确值守人员和值守责任,确保信息畅通,反应快速。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同时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要提前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立即按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启动应急机制,快速响应,妥善处置,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请各村(居)、相关监管部门将2013年春节期间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于2月26日前报送镇食品药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溧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溧 阳 市 溧 城 镇 人 民 政 府